概 述
1、項目概況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運分公司下設濰坊、聊城、各寧、南京、新鄉、滄州、襄樊、儀長、洪荊、京唐輸油處和黃島油庫等輸油處級單位,共管轄著37條在役石油管線和在建石油管線,業務范圍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江蘇、安徽、上海、浙江、湖北、湖南、江西、廣西、廣東共14個省,管線全長6132.24km,油庫油罐總罐容2533萬m3,原油一次輸送能力14170萬t/a,擔負著勝利油田、中原油田、河南汕田、江漢油田等油田的原油輸運以及進口原油輸送任務,為燕山石化、天津、齊魯、青島、儀征、金陵、揚子、上海、安慶、九江、荊門、洛陽等長江中下游地區及華北、東南沿海地區的煉化企業輸轉原油,管道運輸作為先進運輸方式之一,其特點是安全、高效、快捷和運費低。
東營一黃島原油管線于1974年底建成投產(以下簡稱東黃線),該管線起自東營市東營輸油站,主要途經東營市、廣饒縣、壽光市、濰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膠州市,終到黃島區黃島油庫,設計最大輸油量為650×104噸/年。目前全線主要設置5座輸油站,其中東營首站1座,廣饒站、壽光站、昌邑站等3座中間站,黃島末站1座(即黃島油庫),管線長度247.78公里。2012年實際輸油能力達到600×104噸。
東營一黃島原油復線于1986年7月建成投產(以下簡稱東黃復線),該管線起自東營市東營輸油站,主要途徑東營市、廣饒縣、壽光市、濰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膠州市,終到黃島區黃島油庫,設計最大輸油量為1000×104噸/年。
目前全線主要設置4座輸油站,其中東營首站1座,壽光站、昌邑2座中間站,黃島末站1座(即黃島油庫),管線長度251公里。2012年實際輸油能力達到800×104噸/年。
現有《東黃(復)線(高密市城區和廣饒縣城區)、東臨線(惠民縣城區和商河縣城區)改線及站場部分設備更新工程》,于2015年7月22日由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審批文號為“魯環環審〔2015〕172號”;目前尚未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會。該項目建設內容為:(1)東黃線、東黃復線高密市城區段分別改建管線21公里和19公里,廣饒大王段分別改建管線30公里和29公里,新建高密柳溝閥室、廣饒大王閥室(東黃線、東黃復線共用);昌邑站、壽光站、廣饒站更換部分管道、閥門,壽光站更換輸油泵組及更換電動閥門,昌邑站、壽光站新建1座35KV變電所等。(2)東臨線惠民縣城區段改建管線20公里,商河縣城區段改建管線16公里,新建惠民朱老虎閥室;東營站、濱州站、惠民站、商河站更換輸油泵組、閥門;東營站增設1000立方污水罐及分離設施;濱州站增設雨水隔油池,濱州站、惠民站、商河站分別新建1000立方消防水罐等。
根據中石化股份公司的《關于管道儲運分公司黃島輸油管道遷移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石化股份計項[2014]95號);改線段東黃復線設計壓力為6.0MPa,設計溫度為45℃,管徑為Φ711mm。
東黃復線壽光段經過風華世紀學校教師公寓處,規劃建筑位置與老管道位置存在沖突。
為了確保教師公寓的正常建設和建成后東黃復線的安全運行,避免發生重大的管道事故,壽光市人民政府多次與濰坊輸油處協商,要求對該段管道進行遷改,改線后可以消除原管道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并支持地方規劃建設。
2、項目特點
(1)本工程為管線工程,工程占地內主要野生植物物種為草科植物。野生動物物種類別較少,主要為昆蟲綱。所占區域內沒有珍稀動植物物種。工程占地內原有生物物種在工程周圍區域廣泛存在。施工期不可避免的要對項目沿線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破壞,工程占地范圍內的草本植物等被去除,這部分破壞的植被分布范圍集中,導致占地范圍內的植被覆蓋率、植物物種量和生物量短時期內大幅降低。如不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將產生水土流失等,因此施工期結束后應進行生態修復。
(2)本項目施工期臨時占用場地主要包括管道施工時的作業帶臨時占地。施工臨時占用場地將改變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施工臨時占用場地將破壞原有的植被覆蓋,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各穿越點(特別是道路穿越點),由于需要堆放施工材料,組織施工,占用道路等,可能造成施工路段的交通受到影響,對周邊居民的出行帶來不便。為了緩解施工期臨時占用場地布置帶來的環境影響,施工單位應嚴格劃定施工臨時占用土地的邊界,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量少占用土地;因地制宜,應該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各臨時占用土地,在施工前,應該與當地村民做好協調工作,做好青苗補償工作;在施工完成后,應該撤走所有施工材料,及產生的余泥、廢棄土方等,做好植被恢復工作;在各穿越點(特別是道路穿越點)施工時,應該科學安排施工場地布置;對直接開挖穿越的道路,應該實施單邊封閉施工,減少對交通的影響;對于出入的運泥車輛,應該實施清潔工作,避免影響外界環境;精心安排施工時間,降低對居民出行的影響。
(3)本項目潛在的環境風險主要有原油泄漏及泄漏引起的火災及爆炸等。建設單位應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并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將環境風險控制在當地環境能接受的范圍。
(4)施工過程中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產生源有:施工開挖產生的揚塵;施工建筑材料的裝卸、運輸、堆砌過程以及開挖棄土的堆砌、運輸過程中造成揚起和灑落;以及各類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所排放的廢氣。此外,管道投產前需要進行清管(或吹掃)、試壓、空氣置換等,會排放含有少量泥沙、焊煙等顆粒物的空氣。應采取切實措施將環境影響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5)本工程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產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裝完后清管試壓排放的廢水。應合理處置,禁止排入Ⅲ類及以上水體。
3、工作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擬建項目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項目建設單位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委托我單位承擔擬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接受委托后,項目組立即組織人員到建設項目所在地進行了現場踏勘與實地調查,收集有關項目基礎資料并制定監測計劃,委托青島京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區域環境進行了現狀監測。最終編制完成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版)。
4、分析判定情況
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規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一類 鼓勵類,七、石油、天然氣,3、原油、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建設”項目,屬于鼓勵類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擬建工程位于城市水源區,但是不在工廠、飛機場、火車站、海(河)港碼頭、軍事設施、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范圍內。工程一般線路臨時占地20010m2,施工結束后進行場地恢復,不會對用地性質產生明顯影響。項目選址符合《壽光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
管線涉及彌河水源地、市自來水公司水源地,不在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區域,無文物覆壓;管線避開了較大河流等敏感水體,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管線路由不涉及拆遷,社會敏感性低;管線路由距離城市發展區域較遠,均穿越較偏遠鄉鎮,管道的通過性較好;管道進行了良好的防腐,因此正常工況下,管道的運營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施工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影響,但項目對評價區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負面影響是可逆的。隨著施工期的結束,評價區生態系統可以逐漸恢復。工程選址選線合理。
根據《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距離最近的生態紅線區為壽光雙王城水庫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區“SD-07-B4-09”,擬建工程距其約30km,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內,選址符合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
本工程滿足《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號)中相關要求。
5、主要環境問題及環境影響
(1)施工期大氣環境影響
在施工期間,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量約占揚塵總量的60%以上。大風天氣對容易起塵的施工道路進行灑水抑塵,同時降低車輛行駛速度,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揚塵,可將TSP的污染距離縮小到20~50m范圍。距離工程線路最近的村莊超過50m,對周圍敏感點不會造成明顯影響。
管線施工作業揚塵污染是短時的,且影響不會很大。采取合理化管理、對容易起塵的作業面和土堆適當噴水、土堆和建筑材料遮蓋、大風天停止作業(達到四級及以上風速時)等措施時,管道施工揚塵對周圍保護目標的影響會大為降低。
施工期間,運輸汽車、挖掘機等大型機械施工中,由于使用柴油機等設備,將產生燃燒煙氣,主要污染物為SO2、NO2、CmHn等。但由于廢氣量較小,且施工現場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氣的擴散,同時廢氣污染源具有間歇性和流動性,因此對局部地區的環境影響較小。
(2)施工期水環境影響
施工期廢水主要是來自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以及清管試壓排水。工程的建設施工周期較,本項目沿線距離村莊較近,不在項目場地設置施工營地,施工人員食宿依托沿線城鎮或村莊解決。共產生72m3生活污水。由于工程線路較短,且距離村莊較近,可依托村鎮現有的化糞池等處理設施進行處置。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對環境影響較小。由于試壓水質為無腐蝕性潔凈水,并且管道在焊接前均需經過人工擦拭,只要施工單位嚴格執行規范,試壓排出的水只含有少量的泥沙、焊渣等雜質,可經過沉淀后可就近用于林地的灌溉補水和綠化,試壓排水對外環境影響很小。
(3)固體廢物
本項目施工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棄包裝、紙屑等,產生量為0.9t,統一收集后,依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本項目產生的土石方主要是管道開挖和回填后產生的剩余棄土石方和廢渣。棄土方、棄渣用于管道兩側田埂修整、低凹地平整,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本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施工廢料量約為0.22t,全部依托當地環衛部門有償清運。拆除的現有廢棄輸油管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各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
(4)噪聲環境影響
施工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會噪聲一定的影響,為了減少施工噪聲影響,管道工程兩側200m內分布有敏感點的工段應禁止在夜間及午間等居民休息時間進行施工,必須要連續作業的應提前向環保部門進行申報,并及時向周邊居民告示,同時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加強與周邊村鎮及居民的溝通,取得居民的理解;其余管段也應落實相應污染防治措施,并盡量避免在夜間進行高噪聲作業。管道工程相對每一個敏感點臨近的管段施工時間較短,其噪聲影響是暫時性的,施工結束后,上述影響也將隨之消失。
(5)生態環境影響
本工程線路總長度1.1km。線路工程永久占地包括三樁、警示牌占地,每個占地按1m2,本工程線路永久占地6m2。本工程線路臨時占地包括線路作業帶占地、堆管場地占地以及施工便道占地,本工程臨時占地20010m2。
管道工程大部分臨時占地是在管道開挖埋設施工過程中,對草本植物等用地有一定的影響。工程施工不單獨設置施工營地,不新建永久性道路。本項目施工便道對生態的影響很小。臨時性工程占地短期內影響沿線土地的利用狀況,施工結束后,隨著生態補償或生態恢復措施的實施,這一影響已經逐漸減小或消失。
由于施工擾動,導致原有的植被破壞,相應減少植被的數量。但本項目施工作業面很窄,施工期短暫,施工期結束后隨著人工恢復與補償措施及自然演替過程,不會對植被的數量及多樣性產生較大影響。管道沿線的植被破壞具有暫時性,一般施工結束后而終止。工程施工期間對該地區的動物的影響是明顯的,但這種影響是暫時性的、輕微的,而且施工期一般只有三個月左右,施工完畢將恢復正常,不會影響其存活及種群數量。施工期結束,這種影響也隨之逐漸消失。
雖然施工期臨時工程對景觀的影響無法避免,但也是暫時的,施工結束后,管道工程敷設在地下,進行密閉輸送,運營后沿線工程擾動區域內的原有人工植被及自然植被逐漸恢復,對沿線區域景觀生態環境影響相對較小。
工程建設對土壤的影響主要是建設期管線的建設對土壤的占壓和擾動破壞。鋪設管道會改變土壤結構和土壤養分狀況,但通過采取一定的措施,土壤質量可逐漸得到恢復。
本工程整個建設期內可能造成土壤流失,工程建設期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域為管道區,工程施工期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點時段。通過對擬建項目沿線進行生態修復,生態環境將逐步恢復至原有水平,大大減少土壤流失量。項目在施工作業帶作業時禁止在施工作業帶場地四處亂挖;地面基本保持平整;根據施工作業帶所處地形和挖深,采取相應措施減小水土流失。
(6)運營期環境影響
本工程管道全線采用密閉輸送工藝,且深埋地下,管道進行了防腐處理,所以,在營運期正常工況下,管道干線不產生和排放污染物,不阻礙物種的移動,也無非污染生態影響,一般不會造成水土流失。營運期正常情況下不會造成環境影響。事故狀態下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7)環境風險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本工程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本項目潛在的環境風險主要有原油泄漏及泄漏引起的火災及爆炸等。建設單位應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風險防范措施并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本項目建設的環境風險可以控制在當地環境能接受的范圍。
(8)清潔生產
本項目原油采用管道運輸,與鐵路、水路、公路等運輸方式相比,管道運輸具有運輸能耗低、運輸周轉損耗小、運輸成本低、安全性高、環境污染小等方面的優勢。工程建設對環境影響可接受,實施清潔生產管理制度,符合清潔生產要求。
(9)公眾參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稿)、《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評函〔2012〕138號)中的相關規定,項目開展了兩次公示,并編制了公眾參與單行本。按規定開展了報批前公示。本工程建設得到了絕大多數公眾和當地各級政府、社會團體的支持,工程建設對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有積極作用。
6、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本工程建設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要求,符合壽光市城市總體規劃、行業規劃、環境保護規劃要求,選址選線合理。設計中采取了先進的工藝設備、污染防治、清潔生產、節水等措施。工程建設和運行期間將會對工程區域的生態環境、大氣環境、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等產生一定的影響,在工程施工及運行過程中,建設單位將認真落實工程設計和本報告中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環境風險應急措施并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可以把工程對環境的影響降到可接受程度。因此,項目在落實環評報告書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及應急管理措施以及滿足環評報告書提出建議的前提下,本項目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是可行的。
目 錄
第 1 章 總則... 1
1.1 編制依據... 1
1.2 評價原則及評價重點... 7
1.3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與評價因子... 8
1.4 評價標準... 9
1.5 評價等級及范圍... 13
1.6 評價重點... 17
1.7 相關政策、規劃及環境功能區劃... 17
1.8 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22
第 2 章 工程分析... 2-24
2.1 建設項目概況... 2-28
2.2 工藝流程及產污分析... 2-37
2.3 清潔生產分析... 45
2.4 小結... 45
第 3 章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46
3.1 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46
3.2 環境保護目標調查... 50
3.3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52
第 4 章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67
4.1 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67
4.2 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79
第 5 章 環境風險評價... 99
5.1 風險識別... 99
5.2 評價工作等級及評價范圍的確定... 106
5.3 風險事故情形分析... 108
5.4 環境風險分析... 122
5.5 環境風險管理... 127
第 6 章 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151
6.1 生態環境現狀調查... 151
6.2 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153
6.3 運營期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161
6.4 小結... 163
第 7 章 污染防治措施經濟技術論證... 165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65
7.2 施工期采取的生態保護措施及其實施效果... 169
7.3 營運期生態保護措施... 171
7.4 環保對策措施匯總... 171
7.5 環保投資... 172
第 8 章 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 173
8.1 與相關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173
8.2 建設條件可行性分析... 174
8.3 環?尚行苑治... 174
8.4 小結... 177
第 9 章 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178
9.1 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178
9.2 小結... 179
第 10 章 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 180
10.1 環境管理與信息公開... 180
10.2 施工期環境管理與環境監理... 181
10.3 運營期環境管理... 182
10.4 環保設施驗收... 183
10.5 環境監測計劃... 184
第 11 章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建議... 188
11.1 結論... 188
11.2 公眾參與... 196
11.3 總評價結論... 196
11.4 環保措施及驗收要求... 196
11.5 建議... 197
第 1 章 總則
1.1 編制依據
1.1.1 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修訂并施行);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訂并施行);
[4]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訂并施行);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2017年6月27日修訂,2018年1月1日施行);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年10月26日修訂并施行);
[8]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訂并施行);
[9]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82號令,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
[13]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 第44號,2017年6月29日公布,2018年4月28日修訂);
[14]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2013年9月)
[15]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2015年4月16日);
[16]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2016年5月28日);
[17]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8] 《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境保護部文件,環發[2012]77號文,2012年7月3日);
[19] 《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境保護部文件,環發[2012]98號文,2012年8月8日);
[20]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
[21]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第17號,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22] 《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環境保護部辦公廳,環辦[2012]134號,2012年10月30日);
[23] 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14]197號);
[24]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5號)。
[25]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5號);
[26]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
[27] 《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工產業[2010]第122號);
[28] 《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150號)。
[29] 《關于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7]121號);
[30]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
1.1.2 地方法律法規、部門規章
[1] 《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11月30日修訂);
[2] 《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大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3] 《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人大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4] 《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1月23日起施行);
[5] 《關于構建全省環境安全防控體系的實施意見》(山東省環保廳,魯環發[2009]80號);
[6] 《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魯環發〔2016〕176號);
[7] 《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魯政發〔2017〕10號)
[8] 《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2013年7月);
[9] 《山東省生態建設規劃綱要》(魯政發〔2003〕119號);
[10] 《關于印發<山東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魯發改農經〔2016〕444號)
[11] 《山東省環境污染行政責任追究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8號,2002年4月6日);
[12]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魯政發[2018]17號);
[13]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魯環辦函[2016]141號);
[14]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環境保護廳2012年5月8日,魯環評函〔2012〕138號);
[15] 《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特征污染物監管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的通知》(魯環評函[2013]138號);
[16] 《關于貫徹實施<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6 項地方大氣環境標準的通知》(魯環辦函[2013]108號);
[17] 《山東省環保廳關于對環境空氣質量惡化區域實行項目限制批的通知》,魯環函[2014]66 號;
[18]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六大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指導計劃的通知》,魯政辦發[2013]37號;
[19] 《關于加快生態省建設的通知》中共山東省委、省人民政府(2005年6月3日魯發[2005]20號);
[20]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山東段水污染防治規劃》(魯政辦發[2003]106號,2003年12月23日);
[21] 《山東省南水北調條例》(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1日);
[22] 《山東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06年11月30日);
[23] 《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法》(山東省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2009年8月1日);
[24] 《山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3.07實施);
[25]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3年7月4號發布);
[26]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油氣輸送管道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魯政辦發明電[2013]98號,2013年11月26日);
[27] 關于印發《重大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申請穿越飲用水源保護區辦理流程的通知》(魯環辦[2015]20號)。
[28]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魯環發〔2017〕5號);
[29]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7〕15號);
[30]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5]31號);
[31] 《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省會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環發〔2016〕191號);
[32] 《關于進一步嚴把環評關口嚴控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通知》(魯環函[2017]561號);
[33]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實施細則的通知》(魯政辦字〔2017〕150號);
[34] 《山東省環保廳關于明確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環函[2017]135號);
[35] 《關于嚴格執行<山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質量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魯環函[2017]519號);
[36] 《山東省加強污染源頭防治推進“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
[37] 《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2018年11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38] 《濰坊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濰坊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10日 濰政發[2001]21 號文發布);
[39] 《濰坊市地表水環境保護功能區劃分方案》(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3 年2月26日 [2003]14 號發布);
[40] 《關于進一步明確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濰坊市環境保護局,濰環發[2014]14 號);
[41] 《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嚴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有效控制結構性污染的意見》(濰政發[2005]43號);
[42] 《濰坊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濰坊市人民政府令第25號);
[43]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嚴格建設項目管理的通知》(濰政辦字[2010]167號);
[44] 《關于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實施意見》(濰政發[2012]15號);
[45] 《濰坊市整治空氣以為污染實施方案》(濰辦發[2013]27號);
[46]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濰坊市按行業環保先進標準管理重大項目暫行辦法的通知》(濰政辦字[2015]15號);
[47]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濰政辦字[2015]101號);
[48] 《濰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年2月20日濰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49] 《濰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調整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濰環發[2017]47號);
[50] 《濰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試行建設單位自行申報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信息工作的通知》(濰環函[2017]69號);
[51] 《關于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的實施意見》(壽辦發[2017]29號);
1.1.3 相關導則及技術規范
[1]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
[2]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
[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T2.3-2018);
[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
[5]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
[6]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
[7]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
[8]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18);
[9] 《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7年第43號);
[10] 《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
[11]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15-2012);
[12] 《環境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技術導則》(HJ2034-2013);
[13] 《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技術導則》(HJ 2035-2013);
[14] 《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環?偩、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監總局公告2006年第11號);
[15] 《事故狀態下水體污染的預防與控制技術要求》(Q/SY1190-2009);
[16]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
[17]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
[18]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
[19]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8月1日起實施);
[20]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
[21] 《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保部公告2013年 第31號);
[22] 《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 50253-2014);
[23] 《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設計規范》(GB50423-2013);
[24] 《油氣長輸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69-2014);
[25] 《油氣輸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規范》(GB50424-2015);
[26] 《油氣管道動火手冊》(Q/SYGD1039-2014)。
1.1.4 相關規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年);
[2] 《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年);
[3] 《濰坊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年);
[4] 《全國生態保護“十三五”規劃綱要》(2016年);
[5] 《山東省生態紅線保護規劃》(2016年);
[6] 《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2017年);
[7] 《濰坊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2017年);
[8] 《濰坊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2001年);
[9] 《濰坊市地表水環境保護功能區劃分方案》(2003年);
[10] 《濰坊市水源地劃分方案》(2001年);
[11] 《濰坊市城市總體規劃》(2006-2020);
[12] 《壽光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年)》。
1.1.5 工程依據
[1] 環境影響評價委托書(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2019.8.12);
[2] 企業營業執照(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
[3] 濰坊市規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證明(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
[4] 關于東黃復線83#樁教師公寓改線工程規劃意見(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
[5] 東黃復線83#樁教師公寓改線工程可研報告(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
[6] 東黃復線83#樁教師公寓改線工程安全評價報告(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
1.2 評價原則及評價重點
1.2.1 評價原則
(1)依法評價:貫徹執行我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和規劃等,優化項目建設,服務環境管理;
(2)科學評價:規范環境影響評價方法,科學分析項目建設對環境質量的影響;
(3)突出重點:根據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特點,明確與環境要素間的作用效應關系,根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和審查意見,充分利用符合時效的數據資料及成果,對建設項目主要環境影響予以重點分析和評價。
1.2.2 評價重點
根據擬建工程特點,結合項目所在地區的自然環境特征及各因素確定的評價等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的規定,以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環境空氣影響評價、環境風險影響評價為工作重點,同時注重水環境、噪聲環境影響評價,有針對性的提出防治環境污染、防范環境風險、減緩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3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與評價因子
1.3.1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
根據工程的施工期工程內容和運行期污染源排放狀況,本項目環境影響識別見表1.3-1。
表1.3-1 擬建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因素
時段 | 影響因素 | 影響因子 |
施工期 | 管道敷設 | 影響動植物及其生存環境 |
降低農業產量及收入 |
降低草地生態量 |
改變土壤結構、土地利用、水土流失 |
影響社會環境(主要為道路交通) |
施工廢水 | 若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管道清管試壓排水入水體則會使水質下降,施工有可能短期阻斷地表徑流,進而影響水質 |
施工垃圾 | 影響土壤環境質量 |
施工機械和設備噪聲 | 車輛行駛、機械運行對聲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對周圍的村鎮、居民生活環境產生影響,影響聲環境質量 |
施工揚塵 | 施工機械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污染,對周圍植被的影響,對臨近村鎮居民生活的影響,影響環境空氣質量 |
運行期 | 事故狀態 | 管道成品油泄漏,對沿線生態環境、大氣環境、水環境造成污染 |
1.3.2 評價因子篩選
(1)現狀評價
結合區域環境概況及工程特點,確定本工程環境影響要素的評價因子見表 1.3‑2。
表 1.3‑2 本項目環境現狀和影響評價因子
序號 | 評價項目 | 評價因子 |
1 | 生態環境 | 植物區系、植被類型及分布、重點保護動植物種類及分布等 |
2 | 土壤環境質量 | 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烴(C10-C40)、pH值共47項。 |
3 | 環境空氣 | SO2、NO2、PM2.5、PM10、非甲烷總烴 |
5 | 地下水環境 | 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揮發酚、石油類、銅、鋅、砷、汞、鎘、六價鉻、鉛及K+、Na+、Ca2+、Mg2+、CO32-、HCO3-、Cl-、SO42-濃度等。 |
6 | 聲環境 | 等效連續A聲級Leq |
7 | 水土流失 | 土壤侵蝕面積、侵蝕模數等 |
8 | 環境風險 | 原油、CO |
(2)預測評價
生態環境:生態系統、植被類型、重點保護動植物、景觀等;
水土流失:擾動原地貎、損壞水土保持設施面積、棄渣量、工程建設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社會環境:工程占地。
1.4 評價標準
1.4.1 環境質量標準
1、環境空氣
SO2、NO2、PM2.5、PM10、CO等常規污染物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
NMHC參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執行。詳見表1.4-1。
表1.4-1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污染因子 | 標準值:mg/m3 | 標準來源 |
小時平均 | 日平均 |
SO2 | 0.5 | 0.15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 |
NO2 | 0.2 | 0.08 |
PM2.5 | — | 0.075 |
PM10 | — | 0.15 |
CO | 10 | 4 |
NMHC | 2 | —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 |
2、地下水
沿線淺層地下水執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標準,未涉及因子石油類參照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規定的標準限值。
具有飲用水開發利用價值含水層地下水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規定的標準限值。
地下水執行標準情況見表1.4-4。
表1.4-4 地下水質量標準
序號 | 污染物 | 單位 |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 |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標準 |
1 | pH | 無量綱 | 6.5~8.5 |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
2 | 總硬度 | mg/L | ≤450 | ≤450 |
3 | 溶解性總固體 | mg/L | ≤1000 | ≤1000 |
4 | 耗氧量(CODMn法) | mg/L | ≤3.0 | ≤3.0(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時為5) |
5 | 氨氮 | mg/L | ≤0.50 | / |
6 | 硝酸鹽氮 | mg/L | ≤20 | ≤10(地下水源限制時為20) |
7 | 亞硝酸鹽氮 | mg/L | ≤1.00 | / |
8 | 硫酸鹽 | mg/L | ≤250 | ≤250 |
9 | 氰化物 | mg/L | ≤0.05 | ≤0.05 |
10 | 氟化物 | mg/L | ≤1.0 | ≤1.0 |
11 | 氯化物 | mg/L | ≤250 | ≤250 |
12 | 揮發酚(以苯酚計) | mg/L | ≤0.002 | ≤0.002 |
13 | Cu | mg/L | ≤1.0 | ≤1.0 |
14 | Zn | mg/L | ≤1.0 | ≤1.0 |
15 | As | mg/L | ≤0.01 | ≤0.01 |
16 | Hg | mg/L | ≤0.001 | ≤0.001 |
17 | Cd | mg/L | ≤0.005 | ≤0.005 |
18 | Cr6+ | mg/L | ≤0.05 | ≤0.05 |
19 | Pb | mg/L | ≤0.01 | ≤0.01 |
20 | 石油類 | mg/L | ≤0.3 | ≤0.3 |
注:淺層地下水石油類參照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規定的標準限值。
3、聲環境
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功能區標準,詳見表1.4-3。
表1.4-3 聲環境質量標準
評價因子 | 單位 | 晝間 | 夜間 |
等效連續噪聲A聲級(Leq(A)) | dB(A) | ≤60 | ≤50 |
4、土壤環境
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標準,詳見表1.4-4。
表1.4-4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序號 | 項目 | 篩選值 | 管控值 | 序號 | 項目 | 篩選值 | 管控值 |
1 | 砷 | 60 | 140 | 24 | 1,2,3-三氯丙烷 | 0.5 | 5 |
2 | 鎘 | 65 | 172 | 25 | 氯乙烯 | 0.43 | 4.3 |
3 | 鉻(六價) | 5.7 | 78 | 26 | 苯 | 4 | 40 |
4 | 銅 | 18000 | 36000 | 27 | 氯苯 | 270 | 1000 |
5 | 鉛 | 800 | 2500 | 28 | 1,2-二氯苯 | 560 | 560 |
6 | 汞 | 38 | 82 | 29 | 1,4-二氯苯 | 20 | 200 |
7 | 鎳 | 900 | 2000 | 30 | 乙苯 | 28 | 280 |
8 | 四氯化碳 | 2.8 | 36 | 31 | 苯乙烯 | 1290 | 1290 |
9 | 氯仿 | 0.9 | 10 | 32 | 甲苯 | 1200 | 1200 |
10 | 氯甲烷 | 37 | 120 | 33 | 間二甲苯+對二甲苯 | 570 | 570 |
11 | 1,1-二氯乙烷 | 9 | 100 | 34 | 鄰二甲苯 | 640 | 640 |
12 | 1,2-二氯乙烷 | 5 | 21 | 35 | 硝基苯 | 76 | 760 |
13 | 1,1-二氯乙烯 | 66 | 200 | 36 | 苯胺 | 260 | 663 |
14 | 順-1,2-二氯乙烯 | 596 | 2000 | 37 | 2-氯酚 | 2256 | 4500 |
15 | 反-1,2-二氯乙烯 | 54 | 163 | 38 | 苯并[a]蒽 | 15 | 151 |
16 | 二氯甲烷 | 616 | 2000 | 39 | 苯并[a]芘 | 1.5 | 15 |
17 | 1,2-二氯丙烷 | 5 | 47 | 40 | 苯并[b]熒蒽 | 15 | 151 |
18 | 1,1,1,2-四氯乙烷 | 10 | 100 | 41 | 苯并[k]熒蒽 | 151 | 1500 |
19 | 1,1,2,2-四氯乙烷 | 6.8 | 50 | 42 | 䓛 | 1293 | 12900 |
20 | 四氯乙烯 | 53 | 183 | 43 | 二苯并[a,h]蒽 | 1.5 | 15 |
21 | 1,1,1-三氯乙烷 | 840 | 840 | 44 | 茚并[1,2,3-cd]芘 | 15 | 151 |
22 | 1,1,2-三氯乙烷 | 2.8 | 15 | 45 | 萘 | 70 | 700 |
23 | 三氯乙烯 | 2.8 | 20 | 46 | 石油烴 | 4500 | 9000 |
1.4.2 污染物排放標準
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擬建工程施工期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執行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運營期正常情況下為密閉運輸,無廢氣產生。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見表1.4-5。
表1.4-5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污染源 | 污染物 | 排放標準 | 執行標準 |
無組織廢氣 | 顆粒物 | 廠界濃度 | 1.0 mg/m3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
非甲烷總烴 | 廠界濃度 | 4.0 mg/m3 |
施工期揚塵控制同時執行《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HJ/T393-2007)及《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48號)等相關規定。
2、噪聲排放標準
施工期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見表1.4-6;營運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具體見表1.4-7。
表 1.4-6 建筑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時段 | 晝間 | 夜間 |
標準限值dB(A) | 70 | 55 |
備注 | 夜間最大聲級超過限值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
表 1.4-7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 最高限值 | 單位 |
晝間 | 夜間 | dB(A) |
2類 | 60 | 50 |
(4)固廢標準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要求(環保部2013年第36號公告),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要求(環保部2013年第36號公告)。
1.5 評價等級及范圍
1.5.1 評價等級
1、空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
本次環評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選取本項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參數,采用推薦模型中的估算模型分別計算項目污染源的最大環境影響,然后根據評價工作分級判據進行分級。
由于本工程不涉及集中式污染排放源,營運期正常情況無大氣污染物排放,不涉及Pmax。大氣評價等級確定為三級。
2、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J2.3-2018),本項目廢水主要來自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和施工作業中產生的管道清管試壓排放的廢水。營運期無廢水外排。因此本工程地表水評價適當簡化,進行環境影響分析。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建設項目屬“41、石油、天然氣、成品油管線(涉及環境敏感區)”,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為Ⅱ類。
擬建項目在“市自來水公司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范圍內。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環境敏感區,本項目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敏感。
根據建設項目評價等級分級表,本項目地下水環境評價等級為一級。
表 1.5‑2 建設項目地下水評價工作等級分級表
項目類別 環境敏感程度 | Ⅰ類項目 | Ⅱ類項目 | Ⅲ類項目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4、聲環境影響評價等級
根據地方環境功能區劃,擬建工程所在區域屬于《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規定的2類區域;工程建成后噪聲級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響人口變化不大。根據導則規定,確定本次聲環境影響評價為三級評價。
5、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級
根據資料收集及現場調查,項目影響區域內無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等特殊生態敏感區,也無風景名勝、森林公園、重要濕地、原始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集中分布區等重要生態敏感區,因此影響區域生態敏感性屬于一般區域。線路全長1.1km,小于50km。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環境影響》(HJ19-2011)規定,本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劃分見表1.5-3,生態影響評價等級應為三級。
表 1.5‑3 生態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表
影響區域生態敏感性 | 工程占地范圍 |
面積≥20km2 或長度≥100km | 面積2 km2~20 km2 或長度50 km ~100 km | 面積≤2km2 或長度≤50km |
特殊生態敏感區 | 一級 | 一級 | 一級 |
重要生態敏感區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一般區域 | 二級 | 三級 | 三級 |
5、環境風險影響評價等級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對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進行判定。
①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P的確定
Ⅰ危險物質數量與臨界量比值Q的確定
通過本項目生產、使用、儲存過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識別,依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附錄C對危險物質及工藝系統危險性P的分級判定。
根據附錄B給出的危險物質的臨界量,計算危險物質在廠界內的最大存在總量與臨界量比值(Q)。
Q=(q1/Q1)+ (q2/Q2)+…+(qn/Qn)
式中q1、q2、……, qn—每種危險物質的最大存在總量,t;
Q1、Q2、……, Qn—每種危險物質的臨界量,t;
當Q<1時,該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
當Q≥1時,將Q值劃分為:(1)1≤Q<10;(2)10≤Q<100;(3)Q≥100
本項目危險物質數量與臨界量的比值Q,具體見表1.5-4。
表 1.5‑4 本項目Q值確定表
序號 | 危險物質名稱 | CAS號 | 最大在線量,t | 最大存儲量,t | 最大存在總量qn/t | 臨界量Qn/t | Q值 |
1 | 油類物質(礦物油類,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 | - | 2285.8 | — | 2285.8 | 2500 | 0.91 |
注:最大在線量以擬建項目所在管段最近的兩個截止閥之間的在線量計。
根據表1.5-4,本項目Q取值范圍為Q<1。
該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
②環境風險潛勢初判
本項目Q取值范圍為Q<1。
該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環境風險工作等級劃分依據(表1.5-5),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
表 1.5‑5 評價工作等級劃分
環境風險潛勢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評價工作等級 | 一 | 二 | 三 | 簡單分析a |
a:是相對于詳細評價工作內容而言,在描述危險物質、環境影響途徑、環境危害后果、風險防范措施等方面給出定性的說明。 |
表1.5-6 環境影響評價等級表
專題 | 等級的判據 | 等級的確定 |
環境空氣 | 由于本工程不涉及集中式污染排放源,營運期正常情況無大氣污染物排放,不涉及Pmax。 | 三級 |
地表水 | 廢水主要來自施工期,營運期無廢水外排。施工期廢水為間接排放。 | 三級B |
地下水 | 擬建項目屬“41、石油、天然氣、成品油管線(涉及環境敏感區)”,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為Ⅱ類,所在區域地下水屬于地下水敏感區域。 | 一級 |
噪聲 | 擬建項目所在區域為2類功能區;工程建成后噪聲級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響人口變化不大。 | 二級 |
生態環境 | 擬建項目影響區域生態敏感性屬于一般區域。線路全長小于50km。 | 三級 |
環境風險 | 擬建項目風險潛勢為I。 | 簡單分析a |
1.5.2 評價范圍
1、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根據HJ2.2-2018中的規定,三級評價項目不需要設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本工程不設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2、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營運期無廢水外排,本工程不設置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擬建項目穿越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的要求,地下水評價范圍確定為以管線為中心外擴200m范圍,且包含“市自來水公司水源保護區”。詳見圖1-1(b)。
4、聲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聲環境影響評價范圍為管道兩側各200m以內區域。聲環境影響評價范圍見圖1-1(a)。
5、生態影響評價范圍
生態影響評價范圍為管道兩側各200m以內區域,生態影響評價范圍見圖1-1(a)。
6、環境風險評價范圍
根據HJ169-2018 確定各環境要素的評價范圍,具體如下:
(1)大氣環境風險評價范圍:本項目管道兩側各200m以內范圍區域。
(2)地表水環境風險評價范圍:本項目無廢水外排,地表水環境風險不設置評價范圍。
(3)地下水環境風險評價范圍:本項目管道兩側各200m以內范圍區域。
評價范圍見圖1-1(a)。
1.6 評價重點
根據擬建工程特點,結合項目所在地區的自然環境特征及各因素確定的評價等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的規定,以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污染防治措施經濟技術論證為工作重點。
1.7 相關政策、規劃及環境功能區劃
1.7.1 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訂)》規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一類 鼓勵類,七、石油、天然氣,3、原油、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建設”項目,屬于鼓勵類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因此,擬建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關要求。
1.7.2 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符合性分析
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本項目與該計劃的對比分析見表 1.7‑1。
表 1.7‑1 本項目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符合性分析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 本項目情況 | 符合性分析 |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 (一)狠抓工業污染防治 |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 本工程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產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裝完后清管試壓排放的廢水。運營期無廢水產生。 | 符合 |
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 | (六)優化 空間 布局 | 七大重點流域干流沿岸,要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 | 本工程線路全線均在濰坊市壽光市境內,不位于七大重點流域干流沿岸 | 符合 |
(七)推進 循環 發展 | 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鼓勵鋼鐵、 紡織印染、造紙、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 | 運營期無廢水產生。 | 符合 |
九、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 | (三十一)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 | 各類排污單要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自行監測,落實治污減排、環境風險防范等責任 | 本項目運營期加強環境管理與監測 | 符合 |
1.7.3 與《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符合性分析
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本項目與該計劃的符合性分析見表 1.7‑2。
表 1.7‑2 本項目與《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符合性分析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 本項目情況 | 符合性分析 |
一、加大綜合治理力度,減少多污染物排放 | (一) 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 加快推進集中供熱,在化工、造紙、印染、制革、制藥等產業集聚區,通過集中建設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 | 本工程不使用鍋爐。 | 符合 |
(二)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 綜合整治城市揚塵。加強施工揚塵監管,積極推進綠色施工,施工現場道路應進行地面硬化。 | 本工程施工期采取揚塵治理措施,車輛運輸采取密閉措施,及時清掃灑水 | 符合 |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 (四)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 | 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新、改、擴建項目要實行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 | 不屬于“兩高”行業 | 符合 |
五、嚴格節能環保準入,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 (十六)調整產業布局 | 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必須全 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 | 本項目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 符合 |
1.7.4 與環發[2012]98號文符合性分析
國家環保部以環發[2012]98號文的形式發布了《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本項目建設與之相對應的符合性分析,詳見表 1.7‑3。
表1.7-3 項目建設與環發[2012]98號文符合性一覽表
環發[2012]98號文中的要求 | 擬建項目情況 | 符合性 |
進一步提高對風險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 建設單位擬制定事故風險應急預案,保證一旦發生風險事故,可第一時間進行應急響應。 | 符合 |
在環境風險防控重點區域如居民集中區、醫院和學校附近、重要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等,以及因環境污染導致環境質量不能穩定達標的區域內,禁止新建或擴建可能引發環境風險的項目。 | 擬建工程營運期正常情況下不會引發環境風險。 | 符合 |
對“未批先建”、建設過程中擅自作出重大變更、“久拖不驗”、“未驗先投"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企業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嚴重的,對該企業及其上級集團實行環評限批。 | 現有東黃復線項目于1986年7月建成投產。因開工建設時間較早,建設初期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愛。 | 符合 |
由表3.2-3可見,擬建工程滿足《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號)中相關要求。
1.7.5 與地方環保法規政策符合性分析
1.7.5.1 與魯政發[2015]31號符合性
2015年12月,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5]31號),本項目與該文件符合性分析見表 1.7‑4。
表 1.7‑4 與魯政發[2015]31號文符合性分析
魯政發[2015]31號主要任務 | 本項目情況 | 符合性分析 |
(一)實施全過程水污染防治 | (1).加強工業污染防治 | 嚴格環境準入。各市根據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要求,制定實施差別化區域環境準入政策,從嚴審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產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對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十大重點行業,實行新(改、擴)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在南水北調重點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涵養區等敏感區域實行產能規模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 | 符合環境準入,本工程不在南水北調重點保護區,擬建項目運營期正常情況下無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棄物排放。 | 符合 |
2017年年底前,各類工業集聚區要全面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對逾期未完成的,實施涉水新建項目“限批”,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集聚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區、涉重金屬工業園區要逐步推行“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設與改造。 | 本工程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產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裝完后清管試壓排放的廢水。運營期無廢水產生。 | 符合 |
1.1.1.1 與《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符合性分析
2018年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1號修訂《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本項目與該文件符合性分析見表1.7‑5。
表 1.7‑5 與《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符合性分析
《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主要要求 | 本項目情況 | 符合性分析 |
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單位,應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和防治措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承發包合同,應當明確施工單位的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預算。 | 本項目施工期會產生揚塵污染,制定了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和防治措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承發包合同,明確施工單位的揚塵污染防治責任。 | 符合 |
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采取遮蓋、圍擋、密閉、噴灑、沖洗、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工地內車行道路應當采取硬化等降塵措施,裸露地面應當鋪設礁渣、細石或者其他功能相當的材料,或者采取覆蓋防塵布或者防塵網等措施,保持施工場所和周圍環境的清潔。 進行管線和道路施工除符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對回填的溝槽,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禁止工程施工單位從高處向下傾倒或者拋灑各類散裝物料和建筑垃圾。 | 采取遮蓋、圍擋、密閉、噴灑、沖洗、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工地內車行道路應當采取硬化等降塵措施,裸露地面應當鋪設礁渣、細石或者其他功能相當的材料,或者采取覆蓋防塵布或者防塵網等措施,保持施工場所和周圍環境的清潔。對回填的溝槽,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 符合 |
在城鎮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保持車容整潔,不得帶泥帶灰上路。 運輸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蓬蓋、密閉等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因物料遺撒或者泄漏而產生揚塵污染。 | 運輸車輛不得帶泥帶灰上路。運輸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車輛采取蓬蓋、密閉等措施。 | 符合 |
碼頭、堆場、露天倉庫的物料堆存應當遵守下列防塵規定:(一)堆場的場坪、路面應當進行硬化處理,并保持路面整潔;(二)堆場周邊應當配備高于堆存物料的圍擋、防風抑塵網等設施;大型堆場應當配置車輛清洗專用設施;(三)對堆場物料應當根據物料類別采取相應的覆蓋、噴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四)露天裝卸物料應當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密閉輸送物料應當在裝料、卸料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 | 露天裝卸物料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對堆場物料根據物料類別采取相應的覆蓋、噴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 | 符合 |
1.7.6 與“三線一單”的符合性分析
為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作用, 推動實現“十三五” 綠色發展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總體目標,環境保護部研究制定了 《 “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環環評[2016]95號),結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 年)的批復》(魯政字[2016]173 號),查閱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區塊等級表,項目建設不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
本項目與環環評[2016]95號“三線一單”的符合性分析見表 1.7‑6。本項目與生態保護紅線的位置關系見圖1-2,與水源地位置關系見圖1-3~圖1-5。
表 1.7‑6 與三線一單的符合性分析
內容 | 符合性分析 | 符合性 |
生態保護紅線 | 根據《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年)》,壽光市存在1個生態保護紅線區:“壽光雙王城水庫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區”,代碼為“SD-07-B4-09”,本項目位于“壽光雙王城水庫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保護紅線區”南偏東約30km處,符合《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規劃(2016-2020 年)》相關要求,不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 | 符合 |
資源利用上線 | 本項工程營運過程中無電源、水資源等資源消耗,符合資源利用上限要求 | 符合 |
環境質量底線 | 1、本項目附近聲環境能夠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 2、本工程運營期無廢氣產生,不會對環境空氣造成不良影響。 3、本工程運營期無廢水產生,不會對水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 符合 |
負面清單 | 壽光市目前尚未制定負面清單 | 符合 |
1.7.7 環境功能區劃
根據項目所在區域實際環境功能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區域環境功能區劃如下:
表1.7-7 環境功能區劃分及依據
環境要素 | 功能區劃分 | 參照標準 |
環境空氣 | 二類區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
地下水 | III類 |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 |
聲環境 | 2類 |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 |
1.8 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評價范圍內重點保護目標內容見表1.8-1和圖1-1(a)。
根據本工程特點,本次環境空氣敏感目標重點調查對象為管道兩側200m范圍內的人口集中居住區等;聲環境敏感目標重點調查對象為管道兩側200m范圍內的社會關注區(如學校、醫院等)、人口集中居住區等;環境風險敏感目標重點調查對象為管道兩側200m范圍內的社會關注區(如學校、醫院等)、人口集中居住區等。生態環境敏感目標為管道兩側200m范圍內的植被、農田等。
表1.8-1 環境空氣、聲環境、環境風險、水環境重點保護目標情況表
序號 |
| 重點保護對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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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保護對象 | 保護內容 | 環境功能區 | 規模 /人數 | 方位 | 距工程最近距離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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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和華宇玉泉苑 | 居民 | 環境空氣、環境風險、聲環境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 | 810 | NW | 70 |
|
2 | 百麗瀾庭 | 居民 | 480 | N | 70 |
|
3 | 世紀鳳華學校 | 居民 | 600 | E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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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彌河玉城 | 居民 | 600 | S | 186 |
|
5 | 彌河 | 距離項目最近的可能受影響河段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 | / | SE |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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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壽光市市自來水公司水源地 | / |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標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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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2 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保護目標 | 特征 | 與本項目位置關系 | 保護要求 |
其它植被 | 沿線以人工種植植被為主 | 管道沿線范圍 | 盡量減少周圍植被的破壞,項目建設結束后對植被進行恢復。 |
第 2 章 工程分析
2.1 現有工程分析及回顧性分析
2.1.1 東黃(復)線簡況
東營一黃島原油管線于1974年底建成投產(以下簡稱東黃線),該管線起自東營市東營輸油站,主要途經東營市、廣饒縣、壽光市、濰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膠州市,終到黃島區黃島油庫,設計最大輸油量為650×104噸/年。目前全線主要設置5座輸油站,其中東營首站1座,廣饒站、壽光站、昌邑站等3座中間站,黃島末站1座(即黃島油庫),管線長度247.78公里。2012年實際輸油能力達到600×104噸。
東營一黃島原油復線于1986年7月建成投產(以下簡稱東黃復線),該管線起自東營市東營輸油站,主要途徑東營市、廣饒縣、壽光市、濰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膠州市,終到黃島區黃島油庫,設計最大輸油量為1000×104噸/年。
目前全線主要設置4座輸油站,其中東營首站1座,壽光站、昌邑2座中間站,黃島末站1座(即黃島油庫),管線長度251公里。2012年實際輸油能力達到800×104噸/年。
昌邑站位于濰坊市峽山區太保莊鎮,北距昌邑市城區約38km,昌邑站西側約160m為老東村,北側約180m為丈嶺街村,東團閑田為農田,屬于農村環境.壽光站位干壽光市城區西部,北鄰圣城大街,四陽光小區,東側有一鐵路。廣饒站位于廣饒縣城區北約3.13km,西鄰人民路,南鄰樂安集團公司。
原油物性詳見下表。
表2.1-1 進口原油物性參數一覽表
2.1.2 環保手續履行情況
東黃(復)線現有管道于1986年7月建成投產,因開工建設時間較早,建設初期均未進行環境評價。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于2015年對現有工程進行改建,于2015年7月22日由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東黃(復)線(高密市城區和廣饒縣城區)、東臨線(惠民縣城區和商河縣城區)改線及站場部分設備更新工程》,審批文號為“魯環環審〔2015〕172號”;目前尚未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會。該項目建設內容為:(1)東黃線、東黃復線高密市城區段分別改建管線21公里和19公里,廣饒大王段分別改建管線30公里和29公里,新建高密柳溝閥室、廣饒大王閥室(東黃線、東黃復線共用);昌邑站、壽光站、廣饒站更換部分管道、閥門,壽光站更換輸油泵組及更換電動閥門,昌邑站、壽光站新建1座35KV變電所等。(2)東臨線惠民縣城區段改建管線20公里,商河縣城區段改建管線16公里,新建惠民朱老虎閥室;東營站、濱州站、惠民站、商河站更換輸油泵組、閥門;東營站增設1000立方污水罐及分離設施;濱州站增設雨水隔油池,濱州站、惠民站、商河站分別新建1000立方消防水罐等。
根據中石化股份公司的《關于管道儲運分公司黃島輸油管道遷移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石化股份計項[2014]95號);改線段東黃復線設計壓力為6.0MPa,設計溫度為45℃,管徑為Φ711mm。
2.1.3 東黃(復)線主要站場及設施組成
現有東黃(復)線主要站場設施組成情況詳見下表。
表2.1-2 現有東黃(復)線主要站場設施組成情況
2.1.4 污染物排放情況匯總
2.1.4.1 廢氣
2014年7月,中石化管道儲運分公司下發了石化管道工單設管(2014)502號《關于下發公司鍋爐替代實施計劃的通知》,站場鍋爐供暖改為空調供暖。各站場廢氣排放情況詳見下表。
表2.1-3 現有東黃(復)線主要站場廢氣排放情況 t/a
2.1.4.2 廢水
現有東黃(復)線工程廢水產生及排放情況詳見下表。
表2.1-4 現有東黃(復)線各站場廢水主要污染物匯總表 t/a
2.1.4.3 固廢
現有東黃(復)線工程固廢產生及處置情況詳見下表。
表2.1-5 現有東黃(復)線各站場固廢產生及處置情況 t/a
2.1.4.4 現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匯總
現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匯總,詳見下表。
表2.1-6 現有東黃(復)線污染物排放情況一覽表
污染物 | 排放量(t/a) |
大氣污染物 | SO2 | 0.02 |
煙塵 | 0.1 |
NOx | 0.35 |
非甲烷總烴 | 67.73 |
水污染物 | 廢水量 | 8981 |
COD | 2.51 |
氨氮 | 0.18 |
固體廢物 | 危廢(油膩、廢油布) | 3.67 |
生活垃圾 | 129.9 |
2.2 建設項目概況
2.2.1 基本情況
(1) 項目名稱:東黃復線83#樁教師公寓改線工程
(2) 建設單位: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
(3) 建設性質:改建
(4) 法人代表:張惠民;技術負責人:張國寧(17616369667)
(5) 所屬行業:G57 管道運輸業→G5720陸地管道運輸
(6) 建設地點:本工程線路全線均在濰坊市壽光市境內,改線起點位于98#+700m附近,終點位于99#+520m附近。線路長度為1.1km。工程項目位置見圖2-1。
(7) 項目投資:擬建工程總投資為96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93萬元,占總投資的19.96%。
(8) 建設周期:預投產日期為2019年12月。整體施工,施工工期長度為2個月。
(9) 建設規模:原管道采用管材為API5LX-60直縫焊接鋼管,設計壓力6.0 MPa,設計溫度45℃。新改建管道選用直縫埋弧焊鋼管,材質為L415M。全部采用φ711×10.3L415M直縫埋弧焊鋼管,管道沿規劃綠化帶敷設,改線長度共計1.1km。設計輸量為1000×104t/a(高粘原油500m3/h)。
(10)總占地面積:工程臨時占地20010m2,三樁、警示牌等永久占地6m2。
(11) 生產制度:根據《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規定,年工作天數按350天計算。
(12) 勞動定員:本工程線路較短,新建線路的巡線、生產及維護依托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已有的生產、值班人員,不新增定員。
2.2.2 項目基本組成
項目組成包括主體工程、公輔工程、環保工程等。具體項目組成及建設內容見表 2.2‑1。
表 2.2‑1 項目組成及建設內容一覽表
分類 | 項目 | 主要項目內容 | 單位 | 工程量 | 備注 |
主體工程 | 線路工程 | 線路總長度 | km | 1.1 |
|
φ711mm×10.3mm L415M直縫埋弧焊鋼管 | km | 1.1 | 不含冷彎用管 |
φ711mm×10.3mm L415M直縫埋弧焊鋼管 | 個 | 5 | 熱彎管用管 |
作業帶寬度 | 新建管道 | m | 14 | / |
開挖舊管道 | m | 8 | / |
壓力 | MPa | 6.0 | / |
設計溫度 | ℃ | 45 | / |
穿越工程 | 規劃鄉鎮主干道 | m/次 | 160/2 | 頂混凝土套管 |
穿越地下管道 | 處 | 0 |
|
穿越地下光纜 | 處 | 0 |
|
管道處理工程 | 一般段管道清管試壓 | 次 | 1 |
|
公輔工程 | 附屬工程 | 三樁 | 個 | 3 | 里程樁、轉角樁和標志樁 |
標志樁 | 個 | 5 |
|
管道警示帶(寬0.6m) | km | 1.1 | 全程設置 |
警示牌 | 個 | 3 |
|
施工便道 | 臨時施工便道 | km | 1 |
|
鋼筋混凝土套管 | 鋼筋混凝土套管 | m | 40/2 | DRCP Ⅲ 1350×2000GA |
防腐工程 | 3PE加強級外防腐 | m2 | 2323 |
|
彎管防腐 環氧涂料+聚乙烯膠帶 | m2 | 134 |
|
光固化保護層 | m2 | 20 |
|
粘彈體防腐 | m2 | 20 |
|
管道陰極保護安裝與調試 | km | 1.10 |
|
管道無損檢測 | 管道超聲波探傷 | 口 | 110 |
|
管道X射線探傷 | 口 | 110 |
|
陰極防護 | 鎂帶陽極 9.5×19mm | m | 340 |
|
長效硫酸銅參比電極 | 個 | 2 |
|
陰極保護測試箱 | 個 | 2 |
|
YJV-0.6/1 1×6 電纜 | m | 70 |
|
KYJVP2-22-0.45/0.75 2×2.5 電纜 | m | 100 |
|
智能測試樁 | 支 | 2 |
|
鋁熱焊模具 | 個 | 1 |
|
鋁熱焊劑 (15g/瓶) | 瓶 | 8 |
|
環保工程 | 施工期生活垃圾 | 依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
施工廢料 | 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依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
施工人員 生活污水 | 工程距離周圍居民區、村、鎮較近,依托當地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化糞池)處理 |
工程占地 | 永久占地 | m2 | 6 | 三樁、警示牌等 |
臨時占地 | m2 | 20010 | 施工作業帶等 |
土石方 | 管溝土方量 | m3 | 4000 | 粉質粘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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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工程輸油工藝
本工程輸送的原油物性見表2.2-2。
表2.2-2 本項目輸送的原油物性統計表
2.2.4 站場設置
擬建工程不建站場。因此本工程評價內容不包含原油站場。
2.2.5 附屬工程
2.1.5.1 附屬設施、施工道路
本工程線路長度較短,線路沿線不設置線路截斷閥室。工程施工不單獨設置施工營地,就近依托壽光城區安排施工人員的生活和宿營。
管道沿線距離壽光市城區,公路基本可以滿足通行要求,故不新建永久性道路。本工程擬整修臨時施工便道1km,不再新建臨時施工便道。管道施工期間協調可以利用的道路,在施工車輛及設備通過時對現有路面進行保護,若在施工完成后對原有道路進行修復。
2.1.5.2 管道標識
根據《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的相關規定,本工程管道沿線標志樁、警示牌及警示帶設置要求如下:
①線路標志樁設置要求
里程樁:每公里設一個,一般與陰極保護樁合用。
轉角樁:管道水平改變方向的位置,均設置轉角樁。
穿越標志樁:管道穿越高等級公路等,均設置穿越標志樁。
交叉標志樁:與地下管道、光(電)纜和其它地下構筑物交叉的位置設置交叉標志樁。
設施標志樁:當管道上有特殊設施(如:固定墩)時,設置設施標志樁。
②警示牌設置要求
為保護管道不受意外力破壞,提高管道沿線群眾保護管道的意識,輸油管道沿途設置一定數量的警示牌。本工程管道沿線警示牌設置如下:
管道經過人口密集區、村莊附近、工業建設地段等,在進出兩端各設警示牌一塊,中間每100m設置一塊警示牌;三級以上公路穿越處應在穿越公路附近設置警示牌。
③管道標識(警示)帶
對于工程全線開挖段管溝,在輸油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頂500mm的位置設置管道標識(警示)帶,用以保護管道及通信設施。敷設標識(警示)帶時保證其敷設在管道上方,標識(警示)帶的字體朝上。敷設標識(警示)帶平直,管道大回填時,最先回填土的顆粒不易過大,否則會損壞標識帶。地貌恢復過程中大型機具規范施工,減少對標識(警示)帶的破壞。
2.1.5.3 清管試壓
管道試壓前必須采用清管器進行清管,確保將管道內的污物清除干凈。
管道試壓是對管道強度和嚴密性進行檢驗的重要方法,它是管道投用和管道大修、更新管道后必須進行的檢驗項目,管道試壓有水壓試驗和氣壓試驗兩種方法。根據可研,本項目采用水壓試驗。
根據管道鋪設的有關規定,試壓用水不允許具有腐蝕性,不含無機或有機臟物,水的pH為5~8,水中有害鹽類(尤其是氯化物)的濃度應低于1000mg/L。當試壓用水在試壓管段內存放時間超過8d時,允許pH為6~6.7,鹽含量不得超過500mg/L。因此,相對來說,試壓用水本身是清潔的。
本工程管道采用潔凈水作為試壓介質,進行強度試壓和嚴密性試驗。全線強度試驗壓力不得小于設計壓力的1.5倍,持續穩壓時間均為4h;當無泄漏時,可降到設計壓力進行嚴密性試驗,持續穩壓時間4h,以壓降不大于1%且不大于0.1MPa為合格。
采用套管、箱涵穿越公路的管道,就位前要進行單獨試壓,強度試驗壓力不得小于設計內壓力的1.5倍,嚴密性試壓不得小于設計內壓力,強度試壓和嚴密性試壓時間分別為4小時和24小時,壓降以不大于1%為合格。
2.2.6 線路走向及穿跨越工程
2.1.6.1 線路走向
本工程線路全線均在濰坊市壽光市境內敷設。原油管道從規劃益城街和東風路交叉口開始改線,先沿益城街南側規劃綠化帶向西敷設,敷設至規劃學院路西側后轉向北,沿學院路西側規劃綠化帶敷設至圣陽街,與老管道連接。新建管道全部沿規劃道路綠化帶敷設。
換管后,采用Φ711×10.3 L415M 直縫埋弧焊鋼管,換管長度約850米,新建管道長度1100米。
工程線路走向圖見圖2-2。
工程線路起始點及拐點坐標見表2.2-3。
表2.2-3 線路起始點及拐點坐標表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拐點意義 |
1 | 118.768529° | 36.841045° | 擬建管線起點 |
2 | 118.768336° | 36.841013° | 擬建管線拐點 |
3 | 118.762820° | 36.841422° | 擬建管線拐點 |
4 | 118.762910° | 36.842307° | 擬建管線拐點 |
5 | 118.763359° | 36.845638° | 擬建管線拐點 |
6 | 118.763383° | 36.845905° | 擬建管線拐點 |
7 | 118.762691° | 36.845949° | 擬建管線終點 |
2.1.6.2 管線敷設
(1)敷設方式
根據《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的規定,并結合管道沿線地理環境及氣候特征,本工程管道主要采用埋地敷設方式。
(2)埋設深度
一般線路段管道設計埋設深度為管頂覆土1.2m,局部可適當加深,石方地段管頂覆土可減至1.0m,且管溝開挖須超挖0.2m,管頂覆細土達0.3m后再以原狀土回填;回填土需超過自然地面至少0.3m。
管溝斷面形式采用倒梯形,溝底寬度根據管徑、土質、施工方法等確定,采用溝上焊接,溝中無水時溝底一般為“管外徑+0.6m”,邊坡根據土質、挖深等確定,對于沿線褐土、亞粘土的土質,邊坡比取1:0.5。管溝回填必須先用細土或細砂(最大粒徑不得超過3mm)填至管頂以上0.2~0.3m,然后用原土回填并壓實;靥钔列杼钪脸^自然地面約0.3m。
(3)管道變向
管線改變方向時優先采用彈性敷設,以減少局部阻力損失和增強管道的整體柔韌性,彈性敷設曲率半徑R≥1200D(D為鋼管外徑)。因地形限制無法實現彈性敷設時,或雖能施工,但土方量過大時,應采用曲率半徑為40D的冷彎管或曲率半徑為6D的熱煨彎管連接。
(4)管溝底寬及坡度
管溝斷面形式采用梯形,根據《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14,結合本工程實際,管溝深度小于5米時,管溝底部寬度為:
B=D+b
式中:B-溝底寬度(m);
D-鋼管的結構外徑(m)
b-溝底加寬余量(m);
溝底加寬余量詳見表2.2-4。
表2.2-4 溝底加寬裕量表
條件因素 | 溝上焊接 | 溝下手工電弧焊接 | 溝下焊接彎管及碰口處管溝 |
土質管溝 | 巖石爆破管溝 | 彎管處管溝 | 土質管溝 | 巖石爆破管溝 |
溝中 有水 | 溝中 無水 | 溝中 有水 | 溝中 無水 |
b值 | 溝深3米以內 | 0.7 | 0.5 | 0.9 | 1.5 | 1.0 | 0.8 | 0.9 | 2.0 |
溝深 3~5米 | 0.9 | 0.7 | 1.1 | 1.5 | 1.2 | 1.0 | 1.1 | 2.0 |
當管溝深度超過3m地段,管溝底寬可在上表基礎上適當加寬。大于或等于5m時,應根據土壤類別及物理力學性質確定管溝溝底寬度。
管溝邊坡坡比一般是地質情況而定,對于管溝深度小于5m的管溝邊坡根據工程地質條件按下表選用;深度超過5m的管溝邊坡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邊坡適當放緩,加支撐或采取階梯式開挖措施。
表2.2-5 溝深小于5m時的管溝邊坡最陡坡度表
土壤類別 | 邊坡坡度(高∶寬) |
坡頂無荷載 | 坡頂有靜荷載 | 坡頂有動荷載 |
中密的砂土 | 1∶1.00 | 1∶1.25 | 1∶1.50 |
中密的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 | 1∶0.75 | 1∶1.00 | 1∶1.25 |
硬塑性的粉土 | 1∶0.67 | 1∶0.75 | 1∶1.00 |
中密的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粘性土) | 1∶0.50 | 1∶0.67 | 1∶0.75 |
硬塑性的粉質粘土、粘土 | 1∶0.33 | 1∶0.50 | 1∶0.67 |
老黃土 | 1∶0.10 | 1∶0.25 | 1∶0.33 |
軟土(經井點降水后) | 1∶1.00 | — | — |
硬質巖 | 1∶0 | 1∶0.1 | 1∶0.2 |
管溝邊坡可根據土層穩定性、地下水位及管道埋深適當的進行調整。
(5)管溝開挖與回填要求
開挖管溝之前需對地下管道、電纜及其它地下建構筑物詳細探查。
下溝前應檢查管溝的深度、標高和斷面尺寸,并應符合設計要求。對管體防腐層應用高壓電火花檢漏儀進行100%檢查,檢漏電壓按防腐專業有關要求進行,如有破損和針孔應及時修補。冬季施工時,下溝應選擇在晴天中午氣溫較高時。管溝回填應至少高出地面0.3m,在管道出土端和彎頭兩側,回填土應分層夯實。在局部段管道通過軟土地基時,為增加管道自身的穩定性,應根據實際地質條件,對管溝溝底的軟土進行換土等處理。
管道施工應綜合考慮農作物收種時間、天氣因素、河渠水位等,安排在枯水季節進行,這樣可以降低施工難度。
2.1.6.3 管道穿跨越
線路沿線縣級道路穿越2處。本工程線路沿線無河流大中型穿越工程及跨越工程。
管道穿越公路的位置宜選在穩定的公路路基下,盡量避開石方區、高填方區、路塹和道路兩側為半挖半填的同坡向陡坡地段。管道穿越公路應垂直交叉通過。必須斜交時,斜交角度大于30°。路基下不允許出現轉角或進行平、豎曲線敷設。
管道穿越規劃道路采用預埋套管的方式穿越,套管頂部距公路路面不小于1.2m,距路邊溝底面不小于1.0m;炷撂坠転殇摮锌诮Y構,規格為DRCPⅢ 1350×2000GA,套管內采用絕緣聚乙烯管道內支架,套管內需用粗砂填實;炷撂坠軋绦袠藴省痘炷梁弯摻罨炷僚潘堋GB/T 11836-2009,套管應滿足強度及穩定性要求。
管道沿途需穿過兩條規劃道路,采用大開挖砼蓋板保護方式進行穿越。
公路穿越詳見表2.2-6。
表2.2-6 東黃復線83#樁教師公寓改線工程穿越統計表
序號 | 公路名稱 | 所在省、市(縣) | 公路等級 | 穿越方式 | 穿越長度(m) |
1 | 規劃益城街 | 壽光市 | 三級 | 水泥套管 | 40 |
2 | 規劃學院路 | 壽光市 | 三級 | 水泥套管 | 40 |
2.2.7 工程占地與土石方平衡
2.1.7.1 工程占地
本工程線路總長度1.1km。線路工程永久占地包括三樁、警示牌占地,三樁每個占地1m2,警示牌每個占地2m2,本工程線路永久占地6m2。
本工程線路臨時占地主要包括施工作業帶占地、施工臨時通道占地、封堵用地、舊管道拆除用地、臨時堆管場地等。本次工程新建管道施工作業帶占地寬度按16m考慮,開挖舊管道占地寬度按8m考慮,本工程臨時占地20010m2。工程線路地表植被劃分情況見表2.1-9。項目用地預審意見見附件4。工程占地示意圖見圖3-2。三樁、警示牌占地面積比較分散且占地面積較小,待管道鋪設完成設立樁牌階段同占地村委或村民簽訂用地補償協議。
表2.2-7 工程線路地表植被劃分情況表
線路地貌劃分 | 平原 | km | 1.1 |
線路地表植被劃分 | 交通占地(規劃建設) | km | 1.1 |
2.1.7.2 土石方平衡
本工程挖方總量為7400m3,其中現有管線挖方總量為3400m3,改建工程挖方總量為4000m3。包括:工程挖方5000m3、表土剝離方2400m3,填方總量為7399.95m3,調入方602m3,棄方0.05萬m3。由于棄方量較少且較為分散,不設棄渣場,就近平鋪。
本工程土石方平衡流向見和表2.2-8。
表2.2-8 本方案土石方平衡一覽表 單位:(萬m3)
項目 | 挖方 | 填方 | 調入方 | 調出方 | 外借方 | 棄方 |
數量 | 來源 | 數量 | 去向 | 數量 | 來源 | 數量 | 去向 |
管道 | 工程建設 | 7400 | 8001.95 | 602 | 周邊土場 | 0 | / | 0 | / | 0.05 | 就近平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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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數據為自然方,按照“挖方+調入+外借=填方+調出+廢棄”進行平衡。
2.2.8 環保投資
根據《石油化工環境保護設計規范》(SH/T3024-2017)中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投資計算方法為:凡為防止污染、保護環境所設的裝置、設備和設施,其投資應全部計入環境保護投資;生產需要又為環境保護服務的設施,其投資應按不同的比例部分計入環境保護投資;某些特殊的環境保護設施,其投資可按實際計入。本項目總投資967萬元,環保投資按不同的比例部分計算為193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19.96%。工程環保投資概況見表2.2-9。
表2.2-9 環保設施與投資概算一覽表
項目名稱 | 環保內容 | 效果 | 投資(萬元) |
套管穿越 | 采用成熟技術,避免污染水環境 | 保護水環境 | 15 |
作業帶清理掃線 | 清理作業帶 | 保護作業帶環境 | 10 |
管道敷設 | 恢復土地原有用途、構建護坡等 | 保護農田、植被、防止 水土流失等 | 10 |
地貌恢復 | 對臨時征地的生態恢復 | 保護生態環境 | 83 |
水土保持設施補償 | 恢復因建設破壞的地表植被等 | 防止水土流失 | 50 |
管線防腐 | 防止管線腐蝕泄露原油 | 地下水保護 | 10 |
陰極保護 | 防止管線腐蝕泄露原油 | 地下水保護 | 10 |
環境管理和監理 | 降低工程施工對環境影響 | 保護生態環境 | 5 |
合計 | 193 |
2.3 工藝流程及產污分析
2.3.1 施工工藝流程
本工程管道全線采用密閉輸送工藝,且深埋地下,管道進行了防腐處理,在營運期正常工況下,僅進行日常維護管理。因此本次評價僅介紹施工工藝流程。
首先要測量定線,清理施工現場、平整工作帶,管材防腐絕緣后運到現場開始布管、組裝焊接、無損探傷、補口及防腐檢漏,在完成管溝開挖、公路穿越、等基礎工作以后下溝,試壓,連接,掃線,陰極保護,覆土回填,恢復地貌,竣工驗收。
主要工程過程簡介如下:
(1)測量放線
利用測量儀器和工具測量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并按施工圖放實樣、確定平面尺寸。
(2)施工作業帶清理
管道施工前,需要對施工作業帶進行清理和平整,以便施工人員、車輛和機械通行,然后才能進行管溝開挖作業。管道施工作業及堆土區域分列在管溝的兩側。
(3)一般地段管道敷設
本項目管道線路敷設主要經過的地段地勢相對比較平坦,管道工程的一般地段采取大開挖方式施工。當管線方向改變時,優先采用彈性敷設,因地形限制無法實現彈性敷設時,采用熱煨彎頭連接。大型穿越段兩側、干線轉彎處和出土端設置固定墩,以保持管道的軸向穩定性。在管道干線沿途設置線路三樁(里程樁、轉角樁和標志樁)。
管溝開挖一般采用機械開挖方式施工,若出現局部地下水超高、易塌落段按規定設置支護,并及時用水泵將管溝中集水排出到鄰近河流、溝渠中。本項目管道一般施工作業帶寬度為16m,此范圍內影響施工機具通行及施工作業的石塊、雜草、樹木、農作物等將予以清理。
同類工程管溝開挖及布管實景見圖2-3。
圖2-3 同類工程管溝開挖及布管實景
(4)穿越施工
本工程線路有2處穿越規劃公路,穿越公路布管空間和組裝場地較小,采用套管方式穿越。
套管施工技術是國內外比較成熟的一項非開挖敷設管線的施工技術,該技術分為泥水平衡法、土壓平衡法和人工掘土頂進法。目前國內采用較多的是用大推力的千斤頂直接將預制套管壓入土層中,再在管內采用人工或機械掏挖土石、清除余土而成管的施工方法。
(5)施工料場
管道施工料場主要是管材堆放場。施工料場的設置原則是臨近道路、運輸方便,用地類型以農村場院地、路旁荒地、未利用地為主,盡量不壓占耕地。施工結束后,對料場進行清理并恢復原有地貌。
此外,本工程沿線不設取、棄土場,土石方基本挖填平衡,少量棄土可以就地平整。
本工程施工過程簡圖見圖2-4。
圖 2-4 本工程施工過程簡圖
2.3.2 工藝產污及污染源核算
2.2.2.1 改建管線施工期
(1)廢水
本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產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裝完后清管試壓排放的廢水。
① 生活污水
工程的建設施工周期較短,從管線開挖到覆土回填按照60天時間計,施工人員約有30人。本項目沿線距離村莊較近,不在項目場地設置施工營地,施工人員食宿自行解決。生活用水平均以50L/人•天計,總用水量90m3,廢水產生量按照80%計,總共產生72m3生活污水。
② 清管試壓廢水
水壓試驗的介質是清水,管道充滿水后,用試壓泵加壓。強度試驗壓力為1.5倍工作壓力,試壓時間保證5min穩定不變。嚴密性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檢查時間不小于4h,本工程試壓水用量為500m3;在規定時間內,壓力降不大于嚴密性試驗壓力的5%,各焊縫及管道附件不滲漏為合格。
試壓用水不允許具有腐蝕性,不含無機或有機物。水的pH為6~8。當試壓用水在試壓管段內存放時間超過8d時,允許pH為6~6.7,鹽含量不得超過500mg/L。因此,試壓用水本身是清潔的。
管道工程分段試壓前要采用清管器進行清管,并不少于兩次。清管掃線設置臨時清管器收發設施。清管掃線的合格標準:管道末端排出的水必須是無泥沙、無鐵屑的潔凈水,清管器到達末端時必須基本完好。試壓排水中主要含懸浮物,經沉淀后一般就地排入附近污水管網,禁止排入Ⅲ類及以上水體。
(2)廢氣
施工過程中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產生源有:施工開挖產生的揚塵;施工建筑材料的裝卸、運輸、堆砌過程以及開挖棄土的堆砌、運輸過程中造成揚起和灑落;以及各類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所排放的廢氣。此外,管道投產前需要進行清管(或吹掃)、試壓、空氣置換等,會排放含有少量泥沙、焊煙等顆粒物的空氣。
① 施工揚塵
施工期間對環境空氣影響最主要的是揚塵。干燥地表的開挖和鉆孔產生的粉塵,一部分懸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隨風飄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在開挖泥土的堆砌過程中,在風力較大時,會產生粉塵揚起;在裝卸和運輸過程中,會造成部分粉塵揚起和灑落;雨水沖刷夾帶的泥土散布路面,在曬干后因車輛的移動或刮風會再次揚塵;開挖的回填過程中也會引起大量粉塵飛揚;另外建筑材料的裝卸、運輸、堆砌過程中也必然會引起灑落及飛揚。
②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排放尾氣
根據調查,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一般燃用柴油,會產生燃油尾氣,主要污染物為CO、NOx和PM10等,產生量較小。
③管道清管、吹掃廢氣
管道投產前需要進行清管、干燥和吹掃。根據污染源分析,管道清管過程排出的氣體,主要包括少量泥沙、焊渣等;管道干燥過程排出的氣體為潔凈的空氣。
關于輸油管道清管及吹掃廢氣,目前國內尚無進行治理的實例。從現有輸油管道工程清管、吹掃的實際工作情況來看,其僅在投產前進行清管或吹掃,并且持續排放時間短,含有粉塵量較少。
④管道焊接焊煙
本項目管道焊接過程會產生少量的焊煙,本項目管道焊接都在野外進行,場地空曠,少量的焊煙經稀釋擴散。
(3)固體廢物
①施工人員生活垃圾
本項目施工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廢棄包裝、紙屑等,施工人數30人,產生量按照每人0.5kg/d計算,工期60天計,則項目生活垃圾產生量為0.90t,統一收集后,依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置。
② 施工棄土
本項目產生的土石方主要是管道開挖、穿越和回填后產生的剩余棄土石方、廢渣。剩余棄土石方和廢渣覆土利用,由施工單位拉運并負責處置。
③施工廢料
施工廢料主要包括焊接作業中產生廢焊條、防腐作業中產生的廢防腐材料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混凝土等。根據類比調查,施工廢料的產生量按0.2t/km估算,本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施工廢料量約為0.22t。廢料依托當地環衛部門有償清運。
(4)噪聲
目前我國管道建設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和運輸車輛主要有:挖掘機、推土機、輪式裝載車、電焊機、吊管機、鉆機、柴油發電機組等。根據管道施工現場測試值,以上各種施工機械及車輛的噪聲情況參見表2.3-1。
表2.3-1 管道工程施工機械噪聲
序號 | 噪聲源 | 噪聲強度dB(A) | 序號 | 噪聲源 | 噪聲強度dB(A) |
1 | 挖掘機 | 92 | 6 | 混凝土攪拌機 | 95 |
2 | 吊管機 | 88 | 7 | 混凝土翻斗車 | 90 |
3 | 電焊機 | 85 | 8 | 混凝土震搗棒 | 105 |
4 | 鉆機 | 90 | 9 | 切割機 | 95 |
5 | 推土機 | 90 | 10 | 柴油發電機 | 100 |
(5)生態
施工期生態環境影響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①在項目施工場地的準備,施工便道的修建等均對地表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②管溝開挖及地表平整等土石方工程活動,致使作業區內及其附近一定范圍內的自然地貌和地表自然植被、人工植被破壞;地表環境的擾動加劇水土流失,影響農業生產。
③施工中設置的臨時土方堆放場,如在雨季防護措施不當,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增加沿線區域水土流失量。
④施工過程土壤擾動對土壤環境及生態造成影響。
具體詳見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章節。
2.2.2.2 現有管線施工期
工藝流程成主要包括封堵、泄壓、掃線、推油、地面開挖管道切割、覆土回填等工序。主要產生設備施工噪聲、廢棄輸油管線(約100t),另外在向退役管道注水掃線推油過程中產生的含油污水抽至油罐車的儲罐時,可能會發生少量含油污水流出落至地面輕度污染土壤現象。
2.2.2.3 運營期
本工程管道全線采用密閉輸送工藝,且深埋地下,管道進行了防腐處理,所以,在營運期正常工況下,管道干線不產生和排放污染物,不阻礙物種的移動,也無非污染生態影響,一般不會造成水土流失。營運期正常情況下不會造成環境影響。
事故狀態下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造成管道事故的因素大體有三類:①自然因素造成的危害,包括洪水、地震及地質方面(如滑坡、崩塌、地表沉陷、泥石流等)災害;②人為因素,又包括失誤損壞和故意損壞,失誤損壞主要來自在管道近旁或上方進行其他生產活動或建筑時,誤挖掘破壞,或交通工具誤撞擊管道地上部分包括閥門等,造成管道或閥門破損引發泄漏事故;故意破壞包括鉆孔盜油、盜竊管道附屬設施部件等。③管道腐蝕,管道腐蝕主要是外腐蝕,導致外腐蝕的主要因素是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氯化物、硫酸鹽、鉀鹽、鎂鹽、鈉鹽及鈣鹽等多種組分。
項目輸送介質為原油,原油具有易燃的危險特性;當發生泄漏時(包括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造成的管道破損),原油將向環境排放,對周圍土壤環境、水環境和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泄漏原油如遇明火則會發生火災或爆炸,燃燒產生的煙塵及不充分燃燒產生的CO等,對周圍大氣環境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2.3.3 產污分析匯總
本項目施工期主要環境影響匯總見表2.3-2。
表2.3-2 施工期污染物產生情況匯總表
類別 | 產生環節 | 主要污染物 | 影響范圍、方式和產生量 | 治理措施 |
廢氣 | 施工揚塵 | 顆粒物 | 局部影響,無組織排放 | / |
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尾氣 | CO、NOx、CmHn、PM10 | 局部影響,無組織排放 | / |
管道焊接焊煙 | 煙塵 | 局部影響,無組織排放 | / |
管道清管、吹掃廢氣 | 顆粒物 | 局部影響,無組織排放 | / |
廢水 | 管道試壓、機械沖洗 | SS | 試壓水500m3 | 試壓廢水重復利用,外排廢水經沉淀后用于綠化 |
施工人員廢水 | COD、SS、NH3-N | 72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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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 廢物 | 施工廢物(棄土、棄渣) | / | 0.22t | 廢料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
生活垃圾 | / | 0.9t | 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置 |
廢棄輸油管線 | / | 100t | 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
噪聲 | 挖掘機、推土機等設備 | Leq(A) | 85dB(A)~100dB(A) | 距離衰減 |
生態 影響 | 清理施工帶、開挖管溝、建設臨時施工便道 | ①臨時占地改變土地使用功能;②土使土壤的結構、組成及理化特性等發生變化;③植被遭到破壞,農業損失等;④棄土處置不當會產生水土流失。 | 影響局限在16m施工作業帶范圍內 | 施工期結束后應進行生態修復。 |
2.3.4 改建后東黃(復)線污染物排放情況匯總
現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匯總,詳見下表。
表2.3-3 改建后東黃(復)線污染物排放情況一覽表
污染物 | 現有工程排放量(t/a) | 改建工程排放量(t/a) | 以新帶老消減量(t/a) | 改建后東黃(復)線污染物排放量(t/a) |
大氣污染物 | SO2 | 0.02 | 0 | 0 | 0.02 |
|
煙塵 | 0.1 | 0 | 0 | 0.1 |
|
NOx | 0.35 | 0 | 0 | 0.35 |
|
非甲烷總烴 | 67.73 | 0 | 0 | 67.73 |
|
水污染物 | 廢水量 | 8981 | 0 | 0 | 8981 |
|
COD | 2.51 | 0 | 0 | 2.51 |
|
氨氮 | 0.18 | 0 | 0 | 0.18 |
|
固體廢物 | 危廢 | 3.67 | 0 | 0 | 3.67 |
|
生活垃圾 | 129.9 | 0 | 0 | 129.9 |
|
2.4 清潔生產分析
本項目原油采用管道運輸,與鐵路、水路、公路等運輸方式相比,管道運輸具有運輸能耗低、運輸周轉損耗小、運輸成本低、安全性高、環境污染小等方面的優勢。
在施工期內,盡可能少建或不建施工營地,施工隊伍租用當地民房或旅館,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當地民用設施解決,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工程完成后,對臨時占地要恢復原有地貌。
本工程除在設計、施工、運行中實施一系列清潔生產技術措施外,在運行管理中也實施持續的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工人通過培訓后上崗操作,通過對員工加強管理,可以最大程度上提高效率,減少污染物的產生,符合清潔生產要求。
綜合分析,評價認為,該工程滿足清潔生產要求。
2.5 小結
本工程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各種施工活動(如清理場地、開挖管溝、三樁、電力線路施工等)對地表環境和土壤的占用和擾動,進而引發水土流失等其他環境影響;此外,現有管道清管產生的廢油和廢氣,施工期間各種施工機械、車輛排放的廢氣和噪聲,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清管試壓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等對周圍環境也有一定的影響。運營期,由于管道敷設在地下,進行密閉輸送,管道進行防腐處理,在正常情況下,不會有污染物排放;非正;蚴鹿使r下,成品油泄漏和燃燒,將對一定范圍內居民的生活環境、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土壤及生態環境等造成一定的影響。本項目對環境的影響以施工期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運營期的環境風險影響分析為主。
第 3 章 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3.1 自然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3.1.1 地理區位
項目所在地壽光市位于山東半島東部,渤海萊州灣南畔,小清河流域下游。地處北緯36°41′~37°19′,東經118°32′~119°10′。東鄰濰坊市寒亭區,西接東營市廣饒縣,南接青州市和昌樂縣,北瀕渤海。
壽光城區位于境西南部,處北緯36°52′,東經118°44′。向南14km 有濟青高速公路、309 國道、膠濟鐵路,境內還有省道羊益公路、濰博公路,交通便利。
中國石化管道儲運有限公司東黃復線83#樁教師公寓改線工程位于山東省壽光市南部,緊鄰昌樂縣,線路全長1.1km。
擬建工程地理位置見圖3-1。
3.1.2 地形地貌
壽光市是一個自南向北緩慢降低的平原區。海拔最高點在孫家集鎮三元朱村東南角埠頂處,高程49.5米;最低點在大家洼鎮的老河口附近,高程1 米。南北相對高差48.5米,水平距離70 公里,平均坡降萬分之一。全市地形總體分為3部分,劃分成7個微地貌單元。
壽南緩崗區:西起孫家集鎮大李家莊,經東埠鄉張家廟子附近至王望鄉管村以南,為泰沂山區北部洪積扇尾。成土母質多為沖積物,土質較好。全區地形部位高,地面起伏大,地表徑流強,潛水埋深大于5 米。土壤類型多為褐土和潮褐土。
中部微斜平原區:地勢平緩,坡降很小。布有河灘高地、緩平坡地、河間洼地等微地貌單元。因受河流影響,各個地貌單元呈南北走向間隔條帶狀分布。土壤母質為河流沖積物。河灘高地主要分布在丹河以東,南起田馬北,北至五臺鄉南端;彌河沿岸南起胡營、紀臺鄉以北,北至道口、南河鄉南部,以及壽光城以北,地形部位較高,海拔多在9 米以上,潛水較深,水熱條件好,主要發育著褐土化潮土和潮土。河間洼地與河灘高地呈間隔平行分布。緩平坡地主要分布在豐城、南柴鄉中南部的馬店鄉大部,地形部位低,潛水較淺,多發育濕潮土,部分低洼地區發育著砂姜黑土。
工程場地地形平坦,地貌單元為第四紀沖、洪積平原。場地地層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統和上更新統沖擊成因的粘土、粉質粘土、粉土及砂組成。
地形、地貌圖見圖3-2。
3.1.3 地質構造
境內除第四系地層廣布外,主要為新生界下第三系地層,次為分布在壽光凸起區的古生界寒武系地層,縣境東南部有新生界上第三系地層分布。其主要巖性:第四系(Q)頂部為黃土層,黃褐色及灰白色含礫亞粘土層;下部為砂礫層。厚度50~300m不等。上第三系(N)為紫灰、黑綠色玄武巖,棕褐色粘土巖及粘土質粉沙巖,厚度100m左右。下第三系(E)上部為灰綠色細沙巖,下部為磚紅色粘土巖、砂巖,底部為紅色礫巖,厚度大于200m。寒武系為灰色石灰巖,夾黃綠色泥質條帶灰巖、竹葉狀灰巖。
在大地構造位置上,壽光市處魯西隆起區的東北部,濟陽坳陷東段,沂沭斷裂帶的北段西側。具體說來,處在濟陽坳陷的次級構造單元—濰西凹陷中區偏北部,新生代斷陷盆地之中,境內發育有壽光突起。本工程不在斷裂帶上,處于相對穩定區。
區域地質構造圖見圖3-3。
3.1.4 氣候氣象
壽光地處中緯度帶,北臨渤海,屬暖溫帶季風區大陸性氣候。受冷暖氣流的交替影響,形成了“春季干旱少雨,夏季炎熱多雨。秋季涼爽干旱,冬季干冷少雪”的氣候特點。
1、氣溫
壽光市年平均氣溫12.7℃,年最高14.2℃(1998年),年最低11.4℃(1969年)。月平均氣溫7月最高,為26.5℃;1月最低,為-3.1℃。月平均氣溫年較差29.6℃。極端最高氣溫41.0℃,出現在1968年6月11日;極端最低氣溫-22.3℃,出現在1972年1月27日。春季溫度回升較快,平均氣溫12.9℃,月平均氣溫以3、4月份回升最快,4月份升溫7.7℃。夏季天氣炎熱,平均氣溫22.0℃,日最高溫度在35℃以上的時間平均每年9.8天。秋季氣溫逐漸降低,平均氣溫13.8℃,11月份降溫幅度最大,較10月份降低7.9℃,有寒潮出現。冬季越來越暖,平均氣溫-1.3℃,偏高0.5℃,日氣溫低于-10.0℃的時間平均每年14.6天。
2、降水
壽光市歷年平均降水量593.8毫米。最大1286.7毫米(1964年),最小299.5毫米(1981年)。季節降水高度集中于夏季(6、7、8月)。全年平均降水日數73.7天(≥0.3毫米為一降水日),7月份最多,平均13.6天;1月份最少,平均2.4天。
3、蒸發
壽光市年平均蒸發量1834.0mm,最大年2531.8mm,最少年1453.5mm。年內蒸發變率較大,3-5月占全年蒸發總量的30%-35%,6-9月占45%-50%,10月至次年2月僅占20%左右。
4、濕度
壽光市年平均相對濕度66%,月平均相對濕度以8月份最高,為81%;3、4月最低,為57%。
5、風向風速
壽光地區夏季受海洋季風的影響,多偏南風,冬季受到冬季風的影響,多偏北風,4月和9月南北風交替出現。地區年平均風速3.1m/s。4月份最大,平均3.9m/s;8月份最小,平均2.4m/s。最大風速23.0m/s,出現在1984年3月20日。
3.1.5 水文
壽光境內歷史上多河流湖泊。全市河流有17 條,主要擔負防洪、排澇任務。最大河流是彌河,其縱貫市境南北,全市水系分為東西兩部分,西為小清河水系,東為彌河水系。多年來除彌河、小清河有部分徑流外,其它河道已多年干枯無徑流。
彌河:源自臨朐縣沂山西麓,流經臨朐、青州兩縣市,由紀臺鄉王家村西南入壽光境。流經紀臺、張建橋、北洛、上口、田柳、大家洼等鄉鎮,在上口鎮廣陵鄉二分泄洪,一股由南折東而流,在大家洼鎮入海(主河道);一股徑北而流,為彌河分流,人工河道,下游匯入張僧河東、西支,由羊角溝以東入海。彌河在壽光境內河段全長70km,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495 億m3。
小清河:小清河發源于濟南市睦里莊,系匯濟南諸泉而成的河流,東注渤海萊州灣,干流全長237km,流域范圍包括濟南、濱州、淄博、東營、濰坊計5市(地)的18個縣(市)區,流域面積10572km2。由市境西北部的臥鋪鄉劉旺莊村北入境,境內長19.8km,由羊角溝東部入海。年均總徑流量5.8億m3。
張僧河:系匯流壽光城河水及臨澤洼水而成,分東西兩支。東張僧河匯集濰高路以南諸水,經北洛、田柳、南河等鄉鎮,從楊家莊宅科村入彌河分流,全長33.35km,終點流域面積157km2,寬8~12m,深2.5~5.7m。西張僧河匯集北洛、古城鄉之水,流經王高、牛頭、臥鋪各鄉鎮,流入營子溝后匯入彌河分流。
雙王城水庫位于羊口鎮西南部,水庫建于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面積約5平方公里。目前雙王城水庫為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山東段三大庫區建設工程之一,作為向膠東供水的調節庫,蓄水量1.2億m3。
清水湖水庫位于渤;@一期西側,占地2400 畝,設計儲水量1200萬m3,是由原清水湖改建的平原水庫,壩基水泥土深層攪拌樁防滲墻,近期庫容860 萬m3,一期供水4 萬t/d
新塌河:新塌河原名塌河,承泄臨淄、青州、廣饒3市區837km2的客水,流經孫家集、馬店、豐城、臺頭、牛頭、臥鋪等鄉鎮,最后流入小清河,縣境內流域面積850km2。
距離本工程最近的河流為彌河。
區域水系分布情況見圖3-4。
3.1.6 水文地質
壽光市南部地區沖積平原,地下水含量比較豐富,壽光工農業和生活用水絕大部分依靠開采深層地下水。南部地區,第一層地下水水位埋深一般在地面以下40~50m,第二層埋深在80~100m,工業用水一般開采第二層地下水,地下水含水層由南向北埋深逐漸加大,到北部地區埋深達到200~400m。淺層地下水流向為由西南流向東北。
本工程區域揭露地層中第2層中粗砂、第4層和第6層細砂、第8層粗砂,應屬于第一含水巖組;其補給來源主要為大氣降水、地下徑流和河流側滲,從地下水的動態變化上,它與降水周期相一致。大氣降水首先補給潛水含水層,通過越流補給下層含水層,地下水徑流補給也是本區地下水的重要補給來源。排泄方式主要由人工抽取和地下徑流;工程位于壽光城區漏斗區的東南側,場區地下水徑流方向由西南向東北向漏斗中心匯集。該區域現狀地下水位埋深大于40m,表明該處第一含水層組含水層已被疏干變為非含水層,附近含水層屬于中等富水區,單井涌水量在2000~3000m3/d。
壽光市水文地質圖見圖3-5。
3.1.7 土壤、植被
壽光市分布著褐土、潮土、砂姜黑土、鹽土等土類,8個亞類、13個土屬和79個土種。其中褐土土類主要分布在南部緩崗地區,約占土地面積的9.8%。潮土土類是壽光的主要土類,約占土地面積的63%,主要分布在東部和中部地區,全市的高產土壤多集中在這里。砂姜黑土土類主要分布在東南部,約占土地面積的3.3%。鹽土土類是濱海潮鹽土,主要分布在瀕海淺平洼地和海灘上,約占土地面積的23.9%。全市植被以栽培作物為主,主要有小麥、玉米、豆類等糧食作物和蔬菜等經濟作物;其次是林木,主要有楊、柳、榆、槐、蘋果、梨、葡萄等;南部井灌區林木覆蓋率10%,作物種植密度大,植被較好;北部鹽堿區植被稀少,覆蓋率較低。
本工程建設地土壤為潮土,周圍植被主要是少量草本植物。
3.2 環境保護目標調查
3.2.1 環境功能區劃
1、環境空氣功能區劃
按照《濰坊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規定》(濰坊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10日〔2001〕21號文發布),項目區域環境空氣功能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類區劃分。
2、地下水功能區劃
地下水按《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III類區劃分。
3、環境噪聲功能區劃
按《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聲功能區標準執行。
3.2.2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壽光市共有7個飲用水水源地。并由濰坊市人民政府依據《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濰坊市白浪河水庫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復函》(魯環函〔2012〕386號)劃定了保護區。
壽光市各水源地地理位置見表3.2-1。
表3.2-1 壽光市現有飲用水源地分布情況表
序號 | 行政區域 | 水源地名稱 | 地理位置 | 水源地類型 | 是否劃分保護區 |
1 | 壽光市 | 彌河水源地 | E:118°46',N:36°50' | 中小型 | 2003 年劃定 |
2 | 寒橋水源地 | E:118°49',N:36°52' |
3 | 市自來水公司水源地 | E:118°44',N:36°52' |
4 | 羊口鎮古城水源地 | E:118°51',N:37°16' |
5 | 五臺鎮李橋水源地 | E:118°56',N:36°56' |
6 | 東城水廠水源地 | E:118°50',N:36°52' | 中小型 | 2012 年新增 |
7 | 城北水廠水源地 | E:118°44',N:36°54' |
各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如下。
彌河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為彌河河道中心線兩側各2km,自入境處紀臺鎮王家村至田柳鎮劉家莊子村。未劃定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
寒橋水源保護區:5眼水源井,單井井距500米。一級保護區為單井保護半徑為1km。未劃定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
市自來水公司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為以張建橋鄉崔家村為中心,保護半徑為2km。未劃定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
古城水源保護區:現有4眼水源井,基本分布于直角梯形的四個角,邊長分別為400米、800米、600米、721米。一級保護區為單井保護半徑為1km。未劃定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
李橋水源保護區:現有5眼水源井,單井井距500米。一級保護區為單井保護半徑為1km。未劃定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
城北水廠水源保護區:規劃取水井15眼,現有機井數量11眼。一級保護區為邊界距井群區最近井間距為70米的多邊形范圍,保護區面積0.4平方公里;不設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范圍為東至銀海路,西至菜都路,南至文圣街,北至北環路北側2公里的范圍,面積約為12平方公里。
東城水廠水源保護區:現有機井數量7眼。一級保護區為供水廠廠區及以單開采井為中心,半徑50米范圍。對于井群(井間距離<100米),按矩形或多邊形,邊界距最近井間距為50米范圍。面積0.072平方公里。不設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為東至永豐路,西至彌河東側1公里,南至洛富街,北至北環路的范圍,面積8.5平方公里。
壽光市自來水公司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圖見圖3-6。
擬建工程與壽光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位置關系圖見圖3-7。
擬建工程與濰坊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位置關系圖見圖3-8。
3.3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3.3.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1、項目所在區域達標判斷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基本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引用壽光商務小區大氣自動監測點2018年例行監測數據進行區域達標判斷。壽光商務小區大氣自動監測點位于本項目東北約2km處,可以引用該自動監測點數據用于判斷本項目所在區域達標情況。
表3.3-1 區域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
污染物 | 年評價指標 | 現狀濃度mg/m3 | 評價標準 mg/m3 | 占標率% | 達標情況 |
PM2.5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54 | 0.035 | 154.3 | 不達標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 | 0.118 | 0.075 | 157.3 | 不達標 |
PM10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97 | 0.07 | 138.6 | 不達標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 | 0.196 | 0.15 | 130.7 | 不達標 |
二氧化硫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2 | 0.06 | 33.3 | 達標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數 | 0.049 | 0.15 | 32.7 | 達標 |
二氧化氮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36 | 0.04 | 90.0 | 達標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數 | 0.081 | 0.08 | 101.3 | 不達標 |
一氧化碳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 | 1.986 | 4 | 49.7 | 達標 |
臭氧 | 第90百分位數日最大 8 小時滑動平均值 | 0.104 | 0.16 | 65.0 | 達標 |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63-2013)規定:“污染物年評價達標是指該污染物年平均濃度(CO和O3除外)和特定的百分位數濃度同時達標”。濰坊市2018年PM2.5、PM10、二氧化氮的年均濃度不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年評價不達標,項目所在屬于不達標區。
2、基本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
基本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評價,詳見下表。
表3.3-2 基本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評價表
點位 名稱 | 污染物 | 年評價指標 | 評價標準mg/m3 | 現狀濃度mg/m3 | 占標率 % | 超標率 % | 達標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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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光商務小區 | PM2.5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54 | 0.035 | 154.3 | 18.8% | 有超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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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 | 0.118 | 0.075 | 1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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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97 | 0.07 | 138.6 | 13.40% | 有超標 |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 | 0.196 | 0.15 | 130.7 |
|
二氧化硫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2 | 0.06 | 33.3 | / | 達標 |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數 | 0.049 | 0.15 | 32.7 |
|
二氧化氮 | 年平均質量濃度 | 0.036 | 0.04 | 90.0 | 2.5 | 有超標 |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數 | 0.081 | 0.08 | 101.3 |
|
一氧化碳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 | 1.986 | 4 | 49.7 | / | 達標 |
|
臭氧 | 日最大 8 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數 | 0.104 | 0.16 | 65.0 | / | 達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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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征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
(1)監測布點
根據擬建工程周圍的地形特征和氣象特點、評價等級、環境敏感目標分布,并結合擬建工程大氣污染物排放特點,采用以功能區布點為主兼顧均勻性布點原則,考慮到上、下風向及人口密度,本次監測在廠址周圍評價區內布設1個環境空氣現狀監測點。具體監測點位見表3.3-3 和圖3-9。
表3.3-3 環境空氣監測點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方 位 | 距廠界距離 | 布設意義 |
1# | 泰和華宇玉泉苑 | NW | 200 | 年主導風向下風向 |
(2)監測項目和分析方法
監測因子:非甲烷總烴。
分析方法按照國家環保局頒發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空氣和廢氣監測方法》和《環境監測技術規范》中有關規定執行,見表3.3-4。
表3.3-4 環境空氣監測分析方法
序號 | 檢測項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依據 | 檢出限 |
1 | 非甲烷總烴 | 氣相色譜法 | HJ/T38-1999 | 0.04 mg/m3 |
(3)監測時間與頻率
監測時間: 2019年08月16日-2019年08月22日由青島京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監測。主要監測非甲烷總烴小時濃度;
監測7天,每天監測4 次,每次45min,時間分別為02:00、08:00、14:00、20:00。監測時同步進行氣壓、氣溫、風向、風速、天氣情況等氣象要素的觀測。
(4)監測結果
本次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同步氣象觀測資料見表3.3-5。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濃度值監測結果見表3.3-6。
表3.3-5 現狀監測氣象條件及監測結果統計表
采樣日期 | 采樣時間 | 氣溫 (℃) | 大氣壓 (kPa) | 風向 | 風速(m/s) | 總云 | 低云 |
2019.08.16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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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7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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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6 環境空氣小時值監測結果表
檢測項目 | 非甲烷總烴(mg/m3) |
采樣點位 采樣日期 | 泰和華宇玉泉苑 |
2019.08.16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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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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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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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
2019.08.17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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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
14:00 |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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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8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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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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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
2019.08.19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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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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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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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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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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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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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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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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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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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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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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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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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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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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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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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征污染物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
(1)評價標準
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參考限值。詳見表3.3-7。
表3.3-7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污染因子 | 標準值:mg/m3 | 標準來源 |
小時平均 | 日平均 |
非甲烷總烴 | 2.0 | —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 |
(2)評價方法
采用單因子指數法進行評價。計算公式為:
Pi = Ci / CSi
式中:Pi——i污染物的單因子指數;Ci——i污染物的實測濃度,mg/m3;
CSi——i污染物評價標準,mg/m3。
(3)評價結果
本次評價結果詳見表3.3-8。
表3.3-8 現狀評價結果表
監測點位 | 監測 項目 | 取值類型 | 統計 個數 | 濃度范圍(mg/m3) | 標準指數范圍 | 超標個數(個) | 超標率 (%) |
1#泰和華宇玉泉苑 | 非甲烷總烴 | 小時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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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從表可以看出,本次環評監測期間,在項目廠址周圍非甲烷總烴小時濃度均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限值要求。
3.3.2 地下水現狀監測與評價
1、監測布點:
根據地下水流向,在廠址周圍設置7個地下水水質及水位監測點(1#~4#、7#~10#),同時設置7個地下水水位監測點(5#~7#、11#~14#)。另外在具有飲用水開發利用價值的含水層設置3個監測點,監測布點詳見表3.3-9和圖3-9。
表3.3-9 地下水布點位置表
序號 | 監測點 | 方位 | 與項目最近距離 | 設置意義 |
1# | 南馬疃村 | S | 950m | 了解廠址上游地下水水質、水位 |
2# | 東馬疃村 | S | 95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質、水位 |
3# | 王家口子村 | NE | 980m | 了解廠址下游地下水水質、水位 |
4# | 東石村 | W | 130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5# | 崔家村 | NW | 70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6# | 場址南側灌溉水井 | S | 50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7# | 潘家莊 | W | 2000m | 了解廠址上游地下水水質、水位 |
8# | 崔家村 | N | 900m | 了解廠址下游地下水水質、水位 |
9# | 東營村 | N | 1750m | 了解廠址下游地下水水質、水位 |
10# | 東郭家莊村 | N | 2200m | 了解廠址下游地下水水質、水位 |
11# | 東侯村 | SW | 250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12# | 小李家村 | W | 210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13# | 南魏家莊子村 | NW | 250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14# | 延慶寺村 | N | 1600m | 了解廠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D1# | 壽光市自來水公司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 | NW | 900m | 具有飲用水開發利用價值的含水層監測點 |
D2# | 壽光市自來水公司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 | N | 50m | 具有飲用水開發利用價值的含水層監測點 |
D3# | 壽光市自來水公司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 | E | 60m | 具有飲用水開發利用價值的含水層監測點 |
2、監測項目:
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硫酸鹽、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揮發酚、石油類、銅、鋅、砷、汞、鎘、六價鉻、鉛及K+、Na+、Ca2+、Mg2+、CO32-、HCO3-、Cl-、SO42-濃度等。監測時調查每一個監測井的水溫、井深、地下水埋深及功能(工業、居民飲用、農業灌溉)。
一次性取樣監測,監測1天,采樣1次。
3、監測頻率:一次性取樣監測
4、分析方法:
按照《地下水質量標準》、《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中有關規定執行。各項目分析方法詳見表3.3-19。
表3.3-10 地下水監測分析方法
檢測項目 | 檢測依據 | 檢出限 |
pH | GB/T 5750.4-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感官性狀和物理指標 玻璃電極法 | 0.01(pH) |
總硬度 | GB/T 5750.4-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感官性狀和物理指標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滴定法 | 1.0mg/L |
溶解性總固體 | GB/T 5750.4-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感官性狀和物理指標 稱量法 | / |
耗氧量 | GB/T 5750.7-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有機物綜合指標 酸性(堿性)高錳酸鉀滴定法 | 0.05mg/L |
硝酸鹽 | GB/T 7480-1987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 0.02mg/L |
亞硝酸鹽 | GB/T 5750.5-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無機非金屬指標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 0.001mg/L |
氨氮 | GB/T 5750.5-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無機非金屬指標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 0.02mg/L |
硫酸鹽 | GB/T 5750.5-2006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無機非金屬指標 鉻酸鋇分光光度法(熱法) | 5mg/L |
氯化物 | GB/T 5750.5-2006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無機非金屬指標 氯化物 硝酸銀容量法 | 1.0mg/L |
總大腸菌群 | GB/T 5750.12-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微生物指標 多管發酵法 | / |
菌落總數 | GB/T 5750.12-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微生物指標 平皿計數法 | / |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 GB/T 5750.4-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感官性狀和物理指標 亞甲藍分光光度法 | 0.050mg/L |
鉀 | GB/T 5750.6-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5mg/L |
鈉 | GB/T 5750.6-2006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金屬指標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1mg/L |
鈣 | GB/T 11905-1989水質 鈣和鎂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2mg/L |
鎂 | GB/T 11905-1989水質 鈣和鎂的測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02mg/L |
碳酸根 | DZ/T 0064.49-1993地下水質檢驗方法 滴定法測定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氫氧根 | 5mg/L |
重碳酸根 | DZ/T 0064.49-1993地下水質檢驗方法 滴定法測定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氫氧根 | 5mg/L |
/ | HJ/T 164-200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 / |
5、監測結果:
地下水監測結果見下表。
表3.3-11 地下水現狀監測結果
位點 | 單位 | 1#諸馮村 | 2#拙村 | 3#大榮村 |
pH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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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硬度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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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總固體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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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錳酸鹽指數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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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鹽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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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硝酸鹽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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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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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鹽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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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大腸菌群 | MP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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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總數 | CFU/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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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離子合成洗滌劑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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鉀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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鈉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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鈣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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鎂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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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根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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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碳酸根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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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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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深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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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深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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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功能 | — | 非生活飲用 | 非生活飲用 | 非生活飲用 |
6、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1)評價標準
本次地下水評價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詳見表3.3-21。
表3.3-12 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序號 | 污染物 | 單位 |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 |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標準 |
1 | pH | 無量綱 | 6.5~8.5 |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
2 | 總硬度 | mg/L | ≤450 | ≤450 |
3 | 溶解性總固體 | mg/L | ≤1000 | ≤1000 |
4 | 耗氧量(CODMn法) | mg/L | ≤3.0 | ≤3.0(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時為5) |
5 | 氨氮 | mg/L | ≤0.50 | / |
6 | 硝酸鹽氮 | mg/L | ≤20 | ≤10(地下水源限制時為20) |
7 | 亞硝酸鹽氮 | mg/L | ≤1.00 | / |
8 | 硫酸鹽 | mg/L | ≤250 | ≤250 |
9 | 氰化物 | mg/L | ≤0.05 | ≤0.05 |
10 | 氟化物 | mg/L | ≤1.0 | ≤1.0 |
11 | 氯化物 | mg/L | ≤250 | ≤250 |
12 | 揮發酚(以苯酚計) | mg/L | ≤0.002 | ≤0.002 |
13 | Cu | mg/L | ≤1.0 | ≤1.0 |
14 | Zn | mg/L | ≤1.0 | ≤1.0 |
15 | As | mg/L | ≤0.01 | ≤0.01 |
16 | Hg | mg/L | ≤0.001 | ≤0.001 |
17 | Cd | mg/L | ≤0.005 | ≤0.005 |
18 | Cr6+ | mg/L | ≤0.05 | ≤0.05 |
19 | Pb | mg/L | ≤0.01 | ≤0.01 |
20 | 石油類 | mg/L | ≤0.3 | ≤0.3 |
注:淺層地下水石油類參照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規定的標準限值。
(2)評價方法
采用單因子指數法進行評價,計算模式如下:
①評價標準為定值的單項水質參數i在j點的標準指數Sij,用下式計算:
式中:Cij——i污染物在j點的實測濃度,mg/L;
Csi——i污染物評價標準,mg/L。
②pH值標準指數SpHj的計算可用下式:
式中:
pHj——為j點的pH值;pHsu——為評價標準中規定的pH值上限;
pHsd——為評價標準中規定的pH值下限。
若計算的標準指數<1,則表明該項水質指標能滿足目前的水質用途;若標準指數>1,則表明水體已受到該污染物的污染,指數越高表明污染越重。對于未檢出的指標,按檢出限的一半計算標準指數。評價因子與現狀監測因子相同。
(3)評價結果
評價方法同地表水。評價結果見表3.3-13。
由表3.3-13可以看出,各淺層地下水水質監測點各點位污染因子檢測值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表1中Ⅲ類標準的要求;具有飲用水開發利用價值的含水層3個監測點中各污染因子檢測值均滿足《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表A.1規定的標準限值。
表3.3-13 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果
序號 | 污染物 | 單位 | 監測點位 |
1# | 2# | 3# | 7# | 8# | 9# | 10# | 4# | 5# | 6# | 11# | 12# | 13# | 14# |
1 | pH | 無量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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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總硬度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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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DS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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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耗氧量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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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氨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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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硝酸鹽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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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亞硝酸鹽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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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硫酸鹽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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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氰化物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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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氟化物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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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氯化物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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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揮發酚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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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u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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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Zn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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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s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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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Hg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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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Cd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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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Cr6+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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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Pb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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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石油類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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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聲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監測布點
結合廠區周圍環境特點及廠區噪聲源的分布情況,在場界外200m范圍內敏感點處設置處布設3個監測點,詳見表4及圖3-9。
表3.3-14 聲環境現狀監測布點位置表
監測點位 | 位置 | 設置意義 |
1# | 世紀鳳華學校 | 了解項目評價范圍內敏感點聲環境質量現狀 |
2# | 百麗瀾庭 | 了解項目評價范圍內敏感點聲環境質量現狀 |
3# | 泰和華宇玉泉苑 | 了解項目評價范圍內敏感點聲環境質量現狀 |
2、監測時間及頻率
青島京誠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8日監測一天,晝、夜各一次。
3、監測方法
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4、監測結果
噪聲現狀監測結果見下表。
表3.3-15 噪聲現狀監測結果
監測點位 | 晝間dB(A) | 夜間dB(A) | 備注 |
1#世紀鳳華學校 | 53 | 47 | 企業噪聲 |
2#百麗瀾庭 | 53 | 45 | 企業噪聲 |
3#泰和華宇玉泉苑 | 52 | 47 | 企業噪聲 |
5、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1)評價標準
根據項目所在區域的聲環境功能區劃,評價標準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功能區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
(2)評價值
選取監測結果中的Leq[dB(A)]作為評價值。
(3)評價方法
采用監測值與標準值比較的方法進行評價,噪聲超標程度采用超標值表示,計算公式為:
式中:
P——超標值,dB(A);
Leq——測點等效聲級,dB(A);
Lb——噪聲評價標準,dB(A)。
(4)評價結果
噪聲現狀評價結果見表3.3-24。
表3.3-16 噪聲現狀評價結果單位:dB(A)
監測點位 | P值 |
晝間 | 夜間 |
1#世紀鳳華學校 | -7 | -3 |
2#百麗瀾庭 | -7 | -5 |
3#泰和華宇玉泉苑 | -8 | -3 |
由表可知,擬建項目場址周邊敏感點聲環境現狀值均可以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區標準要求。
3.3.4 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1、土壤環境質量現狀監測
(1)監測布點:1#擬建項目占地范圍內、2#場址1km以外耕地、3#場址1km以外耕地土壤3個點,每個監測點采表層樣 0~20cm。
廠區內土壤監測布點情況,詳見表1及圖1。
表3.3-17 土壤監測布點一覽表
編號 | 監測點位 | 類型 | 布點意義 | 監測因子 |
1# | 擬建項目占地范圍內 | 表層樣 | 了解項目占地范圍內土壤環境現狀 | 45項 |
2# | 場址1km以外耕地 | 表層樣 | 了解項目占地范圍外土壤環境現狀 | pH值、石油烴(C10-C40) |
3# | 場址1km以外耕地 | 表層樣 |
(2)監測項目: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烴(C10-C40)、pH值共47項
(3)監測時間及監測頻次:監測1天。
(4)土壤監測分析方法:按照國家環?偩帧锻寥涝氐慕治龇椒ā芬约啊锻寥拉h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中有關規定進行。
(5)監測結果
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結果見表3.3-18。
表3.3-18(a) 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結果
污染物項目 | 監測結果 | 污染物項目 | 監測結果 |
1# | 1# |
砷 |
| 1,2,3-三氯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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鎘 |
| 氯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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鉻(六價) |
| 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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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 |
| 氯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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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 |
| 1,2-二氯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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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 |
| 1,4-二氯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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鎳 |
| 乙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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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化碳 |
| 苯乙烯 |
|
氯仿 |
| 甲苯 |
|
氯甲烷 |
| 間二甲苯+對二甲苯 |
|
1,1-二氯乙烷 |
| 鄰二甲苯 |
|
1,2-二氯乙烷 |
| 硝基苯 |
|
1,1-二氯乙烯 |
| 苯胺 |
|
順-1,2-二氯乙烯 |
| 2-氯酚 |
|
反-1,2-二氯乙烯 |
| 苯并[a]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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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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